2019年4月15日是第四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石排鎮政法辦聯合司法分局、公安分局、信訪辦等部門在石排鎮塘尾村榕樹廣場開展了一場以“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喜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為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
現場採取拉橫幅、現場諮詢、遊戲互動、送普法手冊等方式深入群眾之中,工作人員緊緊圍繞國家安全這一主題為過往群眾講解《憲法》、《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別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暴恐問題作了詳細說明,同時向市民分發《香蕉仔學刑法》、《掃黑除惡、平安東莞》等各類普法宣傳資料500餘冊,開展法律諮詢10餘人次,受教育人數達800餘人次。
通過這次宣傳活動的開展,讓社會公眾有效地瞭解了國家安全法常識,加深群眾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理解和認識,提高市民的防範意識、支持配合國家安全工作意識,在全鎮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氛圍。
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
還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
維護國家安全
是為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維護國家安全
也需要發揮每個公民的力量
打一場“人民戰爭”
這些知識 我們一起學習
國家安全日的由來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佈並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為加強全國人民的安全意識,積極維護國家安全,該法在第一章總則部分的第十四條中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每年的4月15日前後,我國都會開展相應的活動。
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根據《國家安全法》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以下五個方面:
①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②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的;
③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④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⑤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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