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石排镇政法办联合司法分局、公安分局、信访办等部门在石排镇塘尾村榕树广场开展了一场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现场采取拉横幅、现场咨询、游戏互动、送普法手册等方式深入群众之中,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国家安全这一主题为过往群众讲解《宪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暴恐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同时向市民分发《香蕉仔学刑法》、《扫黑除恶、平安东莞》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余册,开展法律咨询1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次。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让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了国家安全法常识,加深群众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在全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
还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
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
也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
打一场“人民战争”
这些知识 我们一起学习
国家安全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中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的4月15日前后,我国都会开展相应的活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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