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4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从市纪委监委获悉,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肃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今年1至5月份,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741起,问责94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27人,政务处分99人,组织处理53人,诫勉134人,通报217人。为持续形成有力震慑,日前,我市通报4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河西区马场街卫生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江亭履职不力,导致该中心违规行为多发问题。江亭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该中心出现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无证行医等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江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装备管理处干部张竹音工作失职失责,导致某区发生骗取惠农项目补贴款问题。在市农机办组织的对某区惠农项目检查验收中,张竹音作为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未按规定组织对实际作业面积和深度进行抽检,仅通过与村级项目负责人谈话了解的方式进行核实,未发现该区虚报作业面积骗取惠农项目补贴款问题。2018年1月,张竹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津南区葛沽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树生工作失职失责,导致邓岑子村发生擅自举债问题。2011年,津南区委出台规定,严禁各村未经镇政府允许擅自举债。2012年至2014年,邓岑子村未经葛沽镇政府同意,擅自按20%的年息累计举债292.19万元,用于村委会人员工资、电费、招待费等支出,后使用土地补偿金偿还了所借款项及利息。张树生作为镇财政所分管领导,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及时制止该违纪行为。2018年1月,张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