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隐遁” 担保人主动履责

5月29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携带现金匆匆赶到宿迁市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承办人路景兰要求履行义务。

王某系原告郑某与被告张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之一。2016年11月2日,张某向郑某借款200000元,王某等3人作为借款担保人签字担保。后四被告均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偿还郑某借款本息,经郑某申请,法院于2018年3月20日立案执行。

债务人张某早已“隐遁”,其他被执行人经承办人多次约谈,均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承办人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时,被执行人王某主动现身来到执行局。

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得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曾联系过债务人并多次找到其他担保人商谈还款事宜。但债务人以无钱偿还为由拒不出面,其他担保人则表示“不甘心”偿还该笔借款。王某本也想逃避执行,但因其近期正在为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需要审核资金状况。王某担心其账户被法院查封会影响孩子出国事宜,这才急匆匆来到法院要求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王某将筹措到的154000元现金缴纳到账,并申请承办人从其被冻结的账户扣划了剩余款项。经案件承办人释明,王某表示将起诉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刘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