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的春天来了!实名制,承载了哪些权益保障?

住建部日前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指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起草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5月14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文件内容,未来我国建筑领域或将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其中规定,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

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承包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同时,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

专家点评:

建筑工人实名制,明显释放出了保障基本权益的善意。有关部门通过实名制和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筑工人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尤其是争取在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有所突破;

同时,加大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务费结算纠纷调解机制,保证建筑工人劳务费不拖欠。更重要的是,利用实名制对建筑工人进行技术和安全培训。

然而,建筑工人实名制,需承载更多权益保障。

换言之,建筑工人实名制,应成为消除城乡差别、体现社会公平的城市标签,承载更多的城市福利与人文关怀。比如,将建筑工人实名制,与落户、就业、就学、住房、养老、医保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使其成为享受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

特别是,要将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不歧视,多关爱,让他们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发展成果,从实名制中真正得到实惠。进而,使公民拥有理想化的迁徒自由,走到哪里,就能在哪儿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

附件:

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