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运输鲜活农产品 高速公路逃费犯罪团伙落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7月2日讯(王剑 杨玉林)为节省高速公路通行费,降低运输成本,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的政策,采取用普通货物冒充鲜活农产品的手段达到逃费的目的。近日,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对以唐某为首的高速公路逃费团伙以诈骗罪提起了公诉。

被告人唐某作为四川某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获取更多物流利润,利用国家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的政策,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对前来物流公司装载百货从四川省成都市运往云南省方向的被告人成某、许某等六人驾驶的货车在装载货物时,通过在货车车厢的尾部装载金针菇等鲜活农产品,并向货车驾驶人员出具仅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合同对车辆装载货物情况进行伪装,被告人成某、许某等人明知其驾驶车辆不属于整车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情况下,仍多次冒充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过乐宜高速路宗场站、乐山站、云南昭通站等地的绿色通道,逃避车辆通行费共计八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等人为获取更多物流利润,通过以装载百货的车辆冒充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的方式偷逃公路通行费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