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成2018年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任務,現將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關於小學入學年齡
凡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均可辦理小學入學手續。按照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未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入學年齡的孩子,不能建學籍。各招生學校要規範執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嚴格把關,嚴禁把未達到規定入學年齡的孩子招收為一年級新生。
關於班額
根據平涼市教育局《轉發甘肅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平市教基〔2018〕7號)文件精神,2018年秋季學期,小學起始年級班額原則上不超過50人,初中起始年級班額原則上不超過55人,確保實現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的目標。
關於城區學校招生片區劃分
(一)城區初中招生區域劃分
1.平涼四中
(1)甘溝河以東,崆峒大道以南,定北路、世紀金鼎(北城牆)、南門巷以西,南環路以北;
(2)甘溝河以東,南環路以南,圓通寺路以西(包括柳湖鄉土壩村富家灣社、陶家灣社),高速公路以北。
2.平涼七中
(1)圓通寺路、南門巷、世紀金鼎以東,崆峒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解放路以東,濱河大道以南,寶塔路以西,南山根以北(包括峽門鄉桂井村、二溝村)。
3.廣成學校
甘溝河以東,濱河大道以南,定北路以西(含定北小區原柳湖鎮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崆峒大道以北。
4.平涼八中
(1)定北路以東(不含定北小區原柳湖鎮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涇河南岸以南,廣成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定北路以東,崆峒大道以南,廣成路以西,北城牆根以北;
(3)廣成路以東,涇河南岸以南,新科路以西,柳湖路以北。
5.陝西師範大學平涼實驗中學 (初中部)
寶塔路、一中二部西牆以東,北山根以南(包括柳湖鎮馬家莊村、杜家溝村),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柳湖鎮王坪村)。
6.平涼十中
青年路以東,濱河大道以南,甘溝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崆峒鎮榆樹村、甘溝村),柳湖鄉八里村砂坡子社、磨坪社、虎山社、八里社、景家莊社、石咀子社。
7.平涼鐵中
新科路以東,北山根以南(含柳湖鎮馬家莊村冶堡社、趙世王社),解放路、火車站東側巷以西,柳湖路以北。
8.平涼九中
寶塔路、一中二部西牆以東,北山根以南(包括柳湖鎮馬家莊村、杜家溝村),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柳湖鎮王坪村)範圍內的臨時租房戶和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及在該區域內購房但尚未入住的。
(二)城區小學招生區域劃分
1.市實驗小學
甘溝河以東,南環路以北,新風巷、倉坊巷以西,西大街以南。
2.平涼市拂曉小學
(1)寶塔路、一中二部西牆以東,涇河南岸以南,雙橋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新河灣3區西牆以東,北大路以南(包含馬家莊安置區),雙橋路、新河灣2區東牆以西,涇河北岸以北。
3.崆峒鎮太統小學
(1)太統村地界以東,崆峒大道以南,太統路以西,高速公路、太統村地界以北;
(2)太統村地界以東、涇河南岸以南,青年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4.西郊小學
(1)太統路以東,崆峒大道以南,豐收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2)青年路以東,涇河南岸、來遠路以南,來豐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3)八里橋以東,涇河南岸以南,豐收路以西,來遠路以北。
5.二天門小學
(1)豐收路以東,崆峒大道以南,甘溝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來豐路以東,來遠路以南,金江萬家和購物廣場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3)豐收路以東,涇河南岸以南,玄鶴路以西,來遠路以北。
6.西大街小學
甘溝河以東,崆峒大道以南,集賢巷以西,西大街以北。
7.區實驗小學
甘溝河以東,南環路以南,圓通寺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8.紅旗街小學
集賢巷、倉坊巷、新風巷以東,北城牆根以南,南門巷、廣成路以西,南環路以北。
9.東大街小學
(1)南門巷以東,東大街以南,新民南路以西,南環路以北。
(2)南門巷以東,北城牆根以南,城門坡以西,東大街以北。
10.南臺小學
紙坊溝河以東,南環路以南,新民南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11.興合莊小學
紅照壁溝巷(原平涼信息工程學校西牆)以東,南環路東段及延長線以南,水橋溝河以西,南山根以北。
12.上寺臺小學
(1)新民南路以東,南環路以南,紅照壁溝巷以西,南山根以北;
(2)新民南路以東,過店街以南,水橋溝河以西,南環路以北。
13.新民路小學
廣成路以東,崆峒大道以南,新民路中路以西,北城牆根以北。
14.解放路小學
(1)解放中路以東,崆峒大道以南,水橋溝河以西,過店街以北。
(2)新民中路以東,崆峒大道以南,解放中路以西,中山街以北。
15.黃家園小學
(1)水橋溝河渠以東,崆峒大道以南,三角城以西,雙擁路以北;
(2)解放北路以東,涇河南岸以南,寶塔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16.紫金城小學
水橋溝河以東,雙擁路以南,公交公司停車場以西,南環路及向東延伸線以北。
17.廣成學校小學部
玄鶴路以東,涇河南岸以南,定北路以西(含定北小區原柳湖鎮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崆峒大道、來遠路以北。
18.平涼八中小學部
定北路以東(不含定北小區原柳湖鎮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涇河南岸以南,廣成路以西,北城牆根以北。
19.平涼九中小學部
雙橋路以東,濱河路以南,保豐村地界以西,南山根以北。
20.涇灘小學
廣成路以東,北山根以南(含柳湖鎮馬家莊村冶堡社、趙世王社),解放路、火車站東側巷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1.紙坊溝小學
圓通寺路以東,南環路以南,紙坊溝河以西,高速路以北。
22.水橋溝小學
水橋溝河以東,南環路及向東延伸線以南,東臺東界以西,南山根以北。
23.平涼鐵中小學部
鐵路新村。
關於農村學校招生
農村中小學打破村與村之間的限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做好摸底和銜接工作,確保所有適齡兒童按時入學。為了保證所有六年級畢業生能被初中錄取,各轄區內中小學要做好銜接工作,學區各小學將畢業生名單報至學區,由學區督促所管中學全部錄取。
關於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程序
1.城區小學、初中招生
(1)城區小學招生分六類
第一類:具有崆峒區城區戶籍的學生,且父母房屋產權在招生學校片區內的,由招生學校查驗家長提交的房屋產權或不動產證(暫未辦理房證的提交購房合同和繳費發票、因房屋買賣尚未過戶的提交房屋交易稅務發票、房證抵押貸款的提供他項權證或貸款、宅基地所有權證)、戶口本,查驗無誤的並進行登記,待公示結束後,發給入學通知書。
第二類:進城務工和經商隨遷人員,提交戶口本、居住證、租房合同、租住期間部分繳費發票、務工合同或經商營業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出生醫學證,在現居地片區學校登記,登記結束後,由招生學校入戶家訪,並對家訪情況進行詳細登記,家訪結束後,招生學校進行彙總,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確定招生人數,提交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後執行。
第三類:具有崆峒區城區戶籍,但戶籍掛靠父母之外的其他親屬或雖具有崆峒區城區戶籍,但在招生片區內租房居住者,由招生學校負責宣傳今年招生政策變化,勸其在原戶口居住地所在片區學校就讀。對個別在城區確實無力購買房屋,長期租房在5年以上的,由現居住地招生片區內學校登記並家訪,對家訪情況彙總後,提交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後執行。
第四類:棚戶區改造過程中的拆遷戶,過渡期內租房的,按照合同中的回遷地址,確定就讀學校。
第五類:在城區購房,但還未入住的,在原居住地招生片區內的學校就讀,不願在原居住地招生片區就讀的,到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就讀。
第六類:具有崆峒區城區戶籍,父母無房,和祖父母合住的,由祖父母居住地片區的招生學校登記並家訪,對家訪情況彙總後,提交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後執行。
(2)城區初中招生
城區初中招生,由生源學校參照城區小學招生辦法分類登記,並收繳相關證明材料,由生源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逐人審核,分類登記造冊,並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花名冊交區教育局,經區教育局審定後,交招生學校,招生學校按照區教育局審定的花名冊,發放入學通知書。
2.農村小學和初中招生
各學區要安排所屬學校,按所屬的招生區域入戶摸底,逐戶登記,積極動員學齡兒童按時入學。各學區所屬初中要和轄區內的小學做好對接,務必於2018年8月底前將小學畢業生全部招錄到初中就讀。
幾點說明
1.父母在招生片區內購置或租賃商業用房者,不能作為“就近、免試、直升”依據,片區內小學和初中不予接收。
2.從今年開始,不動產管理局不再出具無房證明,由各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對無房戶、租房戶摸底登記後,分批次在區教育局教育科查驗住房情況。
3.初中招生工作從7月4日開始,7月4-6日各生源學校收集資料,分類造冊;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7月7日,在學校外醒目的位置公示升入各初中學校學生信息,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天。公示無異議,由區教育局將升入各初中的學生花名冊,送交各初中,由各初中發放入學通知書。7月13日各生源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7月14日各生源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
小學招生統一集中在7月13日-7月20日進行,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7月22日,由學校向社會公示招生結果,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天,公示無異議後,報區教育局備案,由招生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保障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區教育局成立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
各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細化招生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嚴明招生工作紀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按照相關要求做好新生入戶查驗、登記和畢業生的審定和分類造冊工作,公平公正的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2.嚴格執行“十個嚴禁”規定。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3.嚴格落實各項招生政策。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招生政策規定,堅決杜絕任何學校招收非片區內學生、以特長生名義招生、設重點班、實驗班、考試招生等違規招生;各學區、城區各學校尤其對片區內的特殊教育對象,要做好登記工作,按照政策規定妥善做好招生,任何學校不得設置門檻,要確保適齡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城區各學校和柳湖鎮學區、崆峒鎮學區各相關學校要按照《關於外來經商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的管理辦法》(區教發〔2009〕21號)文件的規定,做好進城務工和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的就學工作。對工作不力,偽造資料,弄虛作假,推諉扯皮、胡亂招生造成影響的,一經查實,將按照《2018年平涼城區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責任書》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全區通報。
4.強化社會宣傳。各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要廣泛宣傳2018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的變化。市、區教育部門、各相關學校要設立諮詢電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要認真調查處理,並做好解釋工作,杜絕將矛盾上交上級部門。
5.實行“陽光招生”。各招生學校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審定後的學校招生名單由各生源學校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參與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執行審查結果簽字制度。對翫忽職守、弄虛作假、接收區域外學生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監督、投訴電話:
市教育局:8313018(基教科) 8226961(監察室)
區教育局:8237012 (辦公室) 8237013 (教育科)
平涼市崆峒區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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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李建軍
法律顧問:張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