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改革
當前兩會期間,個稅改革話題比較熱門,都在討論怎麼提高免徵額,怎麼實行綜合徵稅。這些方面的討論比較充分,各類專業人士都給出了很好的建議。本文從工薪族年終獎與個稅計算那些事兒,來討論工薪族年終獎為什麼存在寧願少要1000,不多拿1塊的說法?討論怎麼合理避稅。
關於年終獎與個稅這個問題,最近比較有感觸。今年所在公司下屬單位發放年終獎時,有一個職工李A年終獎只比另一個職工張B年終獎多了幾十塊錢,因扣個稅導致李A實際拿到手裡的年終獎反而比張B少了千多塊錢。職工不理解,帶來職工投訴。
我的年終獎跑哪裡去了
出現上述年終獎與個稅後實際金額倒掛的原因,在於我國現行工薪族個稅徵收規則中存在的稅收盲區或稅收陷阱。為便於系統、直觀討論個稅盲區,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探討:
一、現行個稅計算規則
國家現行對年終獎徵稅計算有兩種方式:
1、當個人月工資不足3500元時
年終獎個稅=(工資+全年一次性獎金—35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先算(工資+全年一次性獎金—3500元) ÷ 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對應的稅率。
假如:張三在2018年2月14日取得的工資收入為34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其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張三應納稅額為:[24100-(3500-3400)]×10%-105=2295(元)
2、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時
年終獎個稅=年終獎x對應稅率- 速算扣除數
其中年終獎對應稅率與速算扣除數如下表:
<table><tbody>級數
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tbody>/<table>假如:李四在2018年2月14日取得的工資收入為35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其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24100÷12=2008.33,對應應稅稅率10%,速算扣除數105.
李四應納稅額為:24100×10%-105=2305(元)
二、什麼是個稅稅收盲區
對年終獎處於某個區間時候,年終獎與實際拿到手的年終出現倒掛問題,就是常說的“稅收盲區”或“稅收陷阱”,在這個區間,所得年終獎增加與稅負增加不相匹配,稅收調節功能的失效與盲目,出現多勞少得問題。
我們來看看稅收盲區或稅收陷阱是原因造成的:
從個稅的計算方法可以看出,取對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規則,年終獎和個稅是一致的,但是最終算稅,是年終獎總額乘以稅率,但是速算扣除數並沒有乘以12,所以存在了個稅稅收盲區或稅收陷阱。簡單說就是稅率級差導致個稅稅收盲區或稅收陷阱。
舉例說明:
(1)張三的年終獎是18000元,18000/12=1500,對應稅率3%,速算扣除數0,個稅是18000*3%=540元,到手年終獎=18000-540=17460;
(2)李四的年終獎是18001元,18001/12=1500.08,對應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105,個稅是18001*10%-105=1695.1,到手年終獎=18001-1695.1=16305.9。
(3)可以看出,李四的年終獎比較張三多發了1塊錢,但到手的獎金反而少了1154.10元。
對於年終獎為18000的人來說,繳稅:18000×3%-0=540,所得:18000—540=17460;
對於年終獎為X(X ≥ 18001)人來說,繳稅:X-17460=10% X-105,解得 :X=19283.33。
這個[18001元,19283.33元]就是稅收盲區,19283.33就是與18001對應的一個盲區的上限,與此同時,19283.33也是一個平衡點。年終獎金額在這個盲區內,出現
通過計算,年終獎個稅稅收盲區有六個: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年終獎在這六個盲區,寧可少千元不要多拿1元,具體如下表:
<table><tbody>年終獎
除以12的商數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
多發獎金數額
增加稅額
18000元
1500
3%
0
540元
0
0
18001元
1500.08
10%
105
1695.10元
1元
1155.10元
19283.33元
1606.94
10%
105
1823.33元
1283.33元
1283.33元
54000元
4500
10%
105
5295元
0
0
54001元
4500.08
20%
555
10245.20元
1元
4950.20元
60187.50元
5015.63
20%
555
11482.50元
6187.50元
6187.50元
108000元
9000
20%
555
21045元
0
0
108001元
9000.08
25%
1005
25995.25元
1元
4950.25元
114600元
9550
25%
1005
27645元
6600元
6600元
420000元
35000
25%
1005
103995元
0
0
420001元
35000.08
30%
2755
123245.30元
1元
19250.30元
447500元
37291.67
30%
2755
131495元
27500元
27500
660000元
55000
30%
2755
195245元
0
0
660001元
55000.08
35%
5505
225495.35元
1元
30250.35元
706538.46元
58878.21
35%
5505
241783.46元
46538.46元
46538.46元
960000元
80000
35%
5505
330495元
0
0
960001元
80000.08
45%
13505
418495.45元
1元
88000.45元
1120000元
93333.33
45%
13505
490495元
160000元
160000元
/<tbody>/<table>三、怎麼合理避稅
年終獎哪些事
作為企業HR,為員工合理避稅,為員工謀福利,還真是一門學問。常見方法主要有:
1、通過捐款來合理避稅
如果出現某位職工年終獎在某個稅收盲區,通過個人捐款,降低年終獎應稅額來規避稅收盲區。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假如張三年終獎18500元,他通過合法渠道捐款500元,年終獎應稅金額減少18000元,處於稅收盲區外,既做了善事,又實現了年終獎到手金額最大化。
捐款獻愛心,我光榮
2、專業人士提前規劃
隨著年終獎總額的增加,增加稅額和增加的獎金之間的差會越來越小,直到過了盲區時,這種情況會消失,重新回到多勞多得的狀態。
因此專業的HR或財務人員,會研究年終獎個稅盲區問題,從制定年終獎分配辦法、年終獎金額級差等方面會統籌考慮個稅問題,力求避開各個稅收盲區,合理為員工避稅。
稅收策劃,降本增利
3、拆開獎金或調整工資獎金配比,分拆後填到工資少的月份
這個方法操作比較有難度,不能普遍適用,只有對平時拿底薪、年終拿高額年終獎的職工有用。正常情況下,年終獎高的職工,平時的工資也不會低到哪裡去,如果這麼操作的話,反而可能扣的稅更多。
希望對正在在職場打拼的你,以及對正在從事HR或稅收策劃工作的你有幫助。希望感興趣的朋友,給個關注,轉個發、跟帖討論,聊聊年終獎那些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