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军权在谁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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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家制度建立的基础就是“三权分立”,这就意味着美国的军权,从建国开始就不是那个人或那个集团手中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在建立20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出过一次军事政变或者武装叛变的原因。

根据权利分开原则,美国在宪法中就约定了国家军事指挥权的归属。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的战争权交给了美国的国会,军队所有权交给了美国的总统,而实际军事指挥权则交给了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

所以我们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美国对于军权的分配状况。总的来说就是美国国会决定打不打战;美国总统作为国家武装的最高长官,负责签署派出作战军队的命令;而最终这场战争怎么打,则交给国防部的下属的参谋长联席会议来具体操作。

此外在美国国内还存在有“国民警备队”武装,比较类似于武警,这些军队的指挥权则归属于美国的各个州政府,由州政府进行指挥和调动,这一点与我们是有一点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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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了,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最高长官。看似美国总统掌握了美国的军权,其实不然。《美国宪法》第一条将宣战的权利赋予了美国国会,美国总统只有在国会的允许之下才可以发动大规模战争。总体来说,美国总统掌握了军队如何作战的权力,美国国会掌握了能否作战的权利。除此美国正规军以外,50个州还有总计超过55万的国民警卫队,由美国各州政府领导。

一、美国正规军军权由美国总统和美国国会共享

从名义上讲,美国总统是美国的武装部队总司令,美国正规军都由总统掌握。美国总统可以任免包括国防部长在内美国军方高官,对军队进行控制。不过,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为了制衡美国总统的军权,《美国宪法》在第一条中就规定了发动对外战争的权力属于国会。除了宣战权以外,美国的军事预算及高级官员的任命都需要通过国会。美国总统名义上是美国130万正规军的最高长官,而国会却通过宣战权、财权、人事任命权制约总统的军权,总统与国会共享军权。

不过,在2001年“9·11”事件以后,为了应对新时期的反恐战争,美国国会赋予了总统更大的军权,这就是“授权作战法案”。2003年,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根据“授权作战法案”获得的权利,发动了伊拉克战争。2018年4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联合英国与法国发动了对叙利亚的空袭,也是根据授权作战法案”赋予的权利。不过,美国要发动大规模战争,依旧需要国会授权。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国会演讲

二、美国国民警卫队的军权在各州政府

除了正规军以外,美国还有50个州还有各自的国民警卫队,分为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总数超过55万。因为美国是联邦制国家,50个州的自治权利很大,其中就包括了对国民警卫队的领导权。尽管国民警卫队的编制体制,武器装备,后勤供应,人事制度,以及执行的条令条例均与现役部队相同,但是美国国防部对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没有管理权。美国国民警卫队的直接州政府领导,接受各州州长的命令。不过,一旦发生战争,美国国防部有权利召集国民警卫队进入正规军序列。

执行任务的国民警卫队

所以,美国正规军的军权由总统和国会共享,美国国民警卫队的军权由各州政府掌握。


美国观察室


通俗的讲,美国的军权可以用三点来分析:
1,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是美国的三军统帅,但是宪法规定美国的军队绝对不能用于国内。也就是只能用于保卫国家免受外敌的侵略。而对外宣战的权力是在国会手中的,所以说总统调用军队需要听国会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总统是统帅,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所以如果哪一任总统真的就不经过国会,也是可以调得动军队的。但是两百多年来没有任何一个总统敢这么做,上个世纪70年代的水门事件把尼克松逼下了台他也没敢动军队一下!说到底与美国人从小受到的教育和制度有关!



2,国防部长

国防部长在美国只是一个文职,隶属于政府的行政分支下,也就是总统下面,是政府连接军队的一个纽带,没有什么实权。


3,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三军统帅(总司令)。在美国国会授权的情况下,美国总统能全权负责美国的战争行为。但是战争发动权、终止权和军费支出,在国会手里。

美国总统委托国防部长在和平时期管理军队,负责军队的组织、部署和训练,并且负责美国的国防体系建设。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是美国总统的军事顾问机构,在战时可在得到美国总统授权后获得军队的指挥权。

说到底,在美国这样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环境下,真正的军权不是哪一个人完全可以掌握的,调用军队需要经过国会的通过,即使总统可以调用军队,军队拉出去了,没有国会拨经费,也不是出去晃悠一圈还得老老实实回家,总统调用军队还是要说服国会的。所以,真正的军权还是国会用经费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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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军权如果是指统帅三军以及宣战与媾和的军事权力,那么美国的军权不掌握在军方手中。军权由美国总统与国会分割。

宣战与媾和的战争权力,根据美国宪法属于国会。国会中相关的军事委员会则是具体协助国会落实军权的机构。

而三军统帅也即总司令则是美国总统。美国的国防部属于内阁,是为总统的军事决策服务的文职机构。它负责提出美国的军事发展战略与预算方案,协助美国总统作出准确的军事决策;并且与军方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一起协助美国总统有效行使最高军事指挥权。

理论上没有宣战权力的美国总统,在实际上却经常出现直接发动战争的事,然后事后再由国会补充授权。美国在越战中的参战就是如此。但结果是糟糕的。

为了防止这种局面,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个《战争权利法案》规定超过60天的军事行动(不是指宣战行为)必须经过国会授权以此来约束总统的军权。这是在法律上稍稍扩大了总统的准宣战的权力,但又在实际上约束了总统侵犯国会对外宣战的权力。

整支军队则是一支纪律部队,执行的是总统与国会的命令。也就是说,军队自己没有宣战、媾和及决定战略部署的权力。

作战意图由总统通过国防部下达给军队,而军队的总体作战方案由参谋长联席会议或战区司令官上报给国防部,最后由总统做最后决断。


建章看世界


美国军权说白了是在美国人民手里。

美国是个基督教文化背景的自由国家,先有千年基督教文化再有百年宪法,美国宪法和国家体制带有鲜明的基督教特征,主要由国会代表人民指定管理国家的大方向,总统去执行。

国会,由民众选举出议员组成参众两院,参议院众议院组成国会,国会有国家宣战权,国会管理军费开支,美国国会议员代表本区民意,国会按照美国民意行使军权。

总统是三军总司令有军队作战指挥权,在国会授权发动战争后,美国总统指挥打仗。总统不经国会同意时只能动用有限军事力量进行短暂打击,美国总统未经国会授权不得发动战争。

如果总统单独发动战争,国会不给军费,军队打仗就支持不了多久。如果总统和国会都违背民意带领军队发动战争,民众的几亿支枪就要出来发动人民战争了,美国母亲反战就会到军队里带走儿子,美国男孩很尊重母亲,所以在美国基督教平等自由深入人心的文化背景下出现不了军事独裁总统。

以发动对伊拉克战争情况为例,首先美国民意要求对伊拉克开战,美国国会先授权布什总统发动战争,布什总统按国会要求做战争计划报告给国会审批,经国会批准战争计划和军费后,布什率领军队开战,有民众支持有充沛军费,美国很快打赢伊拉克战争。

有些问美国老百姓有权利发言,他们怎么不阻拦政府去打仗?这问题很扯淡,伊拉克战争是美国民众催国会催总统去打的!美国是民主政府,总统本身没军权去发动战争!

特朗普有权对叙利亚打几枚导弹,但不能全面进攻发动战争。特朗普有权要求美军撤退,美军也有权利争取国会支持不从叙利亚撤退。美国军队不一定听从总统指挥,但一定要服从国会。

美国民众有自己行使军权的权利,在国家不愿对外出兵时,民众也可能自己组织部队,甚至单独自己募捐军费到外国作战。

以前抗日战争时,有美国飞虎队,加拿大的白求恩等自愿来帮受战争灾难的中国抵抗日本侵略军,因为他们一般都是基督教徒,认同天赋人权,他们要来启救百姓。

现在叙利亚打仗,有些美国英国等国的基督教教徒自己买枪支弹药去叙利亚参加基督教民兵组织作战,宗教情绪很狂热。

美国人自己就有军权,据报道前些天美国有劫匪带枪武装抢钱伤人时,旁边两个美国普通百姓立刻分别拔枪阻拦,当场击毙劫匪,美国的确是全民皆兵的国家。

如果非要问美国军权是谁掌握?还真找不出来具体的这一个人!也找不出这个行政单位!


用户59194043986


911事件带来了改变,总统具备了向恐怖主义国家和地区宣战的权力!

本拉登的同事们或许没有想到,自己的恐怖活动让中东三雄(萨达姆,卡扎菲,阿萨德)先后陷入了陷入绝境,小布什在911事件发生后,开始命令五角大楼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定相应的战争方案,当国防部长询问他按照什么级别准备的时候,小布什回答:干掉萨达姆!

按照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是三军最高统帅,具有指挥军队的最高权力,但是兵者国之凶器,三权分立的权力设计,让议会拥有立法决策权,总统想要发动战争需要议会的审议决定,这也是民主政治的传统。

小布什按照自己的节奏,安排中央情报局局长开始收集萨达姆政权私藏生化武器的证据,局长动用中情局的所有手段,结果什么都发现不了或者说什么根本就没有,但是长官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命令,于是他买了一袋洗衣粉就到国会作证,说萨达姆的生化武器对美国在中东安全构成威胁(洗衣粉的段子,普京调侃的段子,或许真是如此。),犹太人财团和军工集团看到了发财机会,于是指令他们议会的代言人起草法案授予总统对恐怖主义作战权力而无需议会批准审批,总统发动战争需要的经费可以在国防预算中列支,万事都具备了,小布什只能自己的好基友布莱尔拿杜蕾斯第六感睡服英吉利的议会了。



英国人与美国人一起抛开了联合国行动了,北约成员国被承诺伊拉克将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可对话的民主政府,伊拉克将门户开放利益均占,于是他们不约而同的出钱出力抢着为美国人买了单。

伊拉克战争的十年时间里,五角大楼成为美国最忙碌的部门,这里的参谋长联席会议要24小时保障前线部队的所有需求,大部分人每天工作11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无休止的战争指令从这里发出,这里宛如机场的指挥台每一个动作都至关重要,所有人都充满使命感,他们大多数终其一生在那里工作者,少数人借调后又返回到这里,他们在世界最大的单体行政大楼里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安全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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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任期一年内继续打着叙利亚这场代理人战争,他打的旗号仍然是恐怖主义,这样无需在走议会审批程序,只需要定期递交一份报告就可以了。

不过,特朗普宣布退出伊朗核协议,并且发出威胁将继续制裁伊朗,甚至要发动战争,这就需要议会来审批了。特朗普计划是,如果议会批准了对伊朗动武,那么战争开支也应由欧洲和中东国家买单,美国人为他们带来了和平和实实在在政治利益及市场。



2018年三叉戟接点军事演习已经进入筹备阶段,挪威主权受到侵犯成为了故事背景,演习的规模将超越15年来的水平,预计投入9000万欧元也将满足特朗普提出北约成员国平衡国防经费预算的要求(北约成员国国防预算占GDP2%)。

综合而言,美国的总统作为世界最有权势的人之一,在三权分立的规则内,可以规划战争与和平方案,议会则综合意见作出平衡决策。


唐俊龙55398571


首先要界定题主您说的军权,是我们常说的兵权,还是更广泛意义上的整个军队建设管理的权力。

如果说兵权的话,那毫无疑问是第一老板

总统本人,副总统都不行。这是宪法规定的,总统是三军总司令,军令如山。美国确实讲究法治,这种法治深入到了人骨子里,导致所谓的情感链接不存在对军令的影响。比如说,一个普通美军士兵,接到两个指示,一个是总统让进攻,另一个是你原来的老班长老连长让你先撤,这个士兵是不可能听老领导的,否则就是军事法庭。不管是基层还是高层,都是这样,这里头倒是不是不讲人情,而是存在着责任制的问题,一切军事行动的后果,是总统的荣辱。命令一定是逐级下达的,一定不存在某级直接指挥军队,即使是突发的紧急军情,那也是按照事先白宫批准过的预案进行,直到新的命令下达。

总统以下就要分为两个系统,首先是国防部,接下来是参谋长联席会议。为什么呢,因为涉及军政和军令。不过法律形式上,参联会也向国防部负责。


美军中各军种的最高首长,不叫总司令而叫部长,以海军为例,美国海军部长是军种首长,但是这个岗位非常特殊,是一个文职性质的,为何?因为海军部长是进入内阁的(如果是军人进内阁就有军政府性质),且上一级领导,国防部长和总统,也是文官,虽然性质是文官,然而往往这个岗位必须由军人出身的人担任,所以美国宪法规定,海军部长必须是退役5年以上的人担任。在标准场合,他是不穿军装的。

海军部长可以下达作战命令吗?可以,但是必须是有总统的授权,总统授权国防部长授权或是同意。否则又上军事法庭。

参联会是个很666的存在,为啥呢,参联会的主要成员,是各军种的参谋长,也是作战部长,他们特殊在哪呢,是各个军种的最高阶武官,注意这里是武官,就不是文官了,而参联会的主席,就是美国第一武官。稍微熟悉美国军事系统的人就知道,这些参谋长都是一步步从基层上来的,在军队中有着相当高的威望和荣誉,深受士兵尊敬,说白了,就是业务的最老资格,行业里的领军人物。但是他们没有指挥权,他们是第三等级授权,也就是总统——作战部长——参谋长,或者是国防部长(被总统授权)——作战部长——参谋长,或者是总统——参联会主席(传达)——参谋长。参谋长现在基本沦为传达命令的武官。

不过部长们也是参联会的成员,从图中可以知道,白头发的老家伙们,大概率就是参谋长

现实情况中,虽然美国总统半数都是军人出身,但是很多只是参过军,后来就脱离了军界长期从政,所以总统对于参联会的参谋长们,是尊敬且有些惧怕的,尤其比如奥巴马,您丫一个大学教授,你能懂啥,基本上撑死是个军事爱好者,所以虽然这些参谋长都是总统任命的,但是一定都是参考前任参联会以及参谋长们的意见,而参谋长们的军事意见,总统一般不敢轻易忽略,除非像特朗普这样的逗比。在美国历史上,真正能在参联会上硬硬气气的,只有老布什,格兰特,艾森豪威尔几个人,不过又由于这些参谋长个个都比较硬气,功劳都想给自己人争取,所以往往参联会没有什么实质性意见,总统也就不爱搭理了。

特朗普的最新备忘录里,直接将参联会改成了老人院,“”只在被邀请时参会“”

最后说说总统一般是怎么指挥的

总统一般在这里指挥部队,发出命令。

能够进入战情室的人员,首先是必须是法律上保证的能够接触国家最高军事机密的人,除总统外,还有国防部长、国务卿、国家安全顾问、国安部长(特朗普之前),参联会主席,中情局长,白宫办公厅主任还有视情况参与的人员,比如叙利亚问题的重大决策,就会有海军部长和参谋长,以及海军陆战队司令,如果是叙利亚局势一般军情,那就参谋长在就行。

总统如何指挥呢?

其实大部分总统都不会完全一线指挥,因为,不懂,别的事情也多。所以一般是方案化管理,预制方案一般由参谋部长或者参联主席给出,这种方案一般比较宏观,比如我们将在几个小时内对几个地方出动多少人发动多少次空袭或袭击,其中变量是规模大小,伤亡大小,来供总统选择一个,然后当场或之后传达给一线指挥人员。

如果要临时讨论方案,那么各个部门的首脑就会谈谈意见,外交方面、政治方面,情报方面,战损评估方面,执行方面等等,然后由总统统一来统筹下达命令。

重大行动,一般是总统直接电视电话关注指挥的,比如击毙本拉登,或者高风险营救等等。

最后还有一个制约,60天以上的持续军事行动,必须国会批准。。。否则没钱。。


七师弟


美国总统


美国宪法第2条第2款: 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时担任统帅 ;

但是宣战和媾和的权力属于国会,由于战争权授权给立法部门而非职能部门, 导致非常尴尬,特别是美国转为扩张的全球性帝国后,美国总统频频扩大战争决议,从而导致一个非常尴尬的现实: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对日宣战,是目前美国最后一次正统的宣战流程,之后美国所有参与的军事行动实际上都未经过国会表决,以美国利益受损,总统扩大战争后国会擦屁股。

例如,越南战争美国的参战过程是这样的:1964年8月4日,美国在北部湾的驱逐舰宣称受到越南巡逻快艇的攻击,几个小时后约翰逊总统下令对北越进行空袭。到8月7日,美国国会给个《东京湾决议》:允许总统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击退针对美国军队的袭击。然后美国就正式跳入越南战争。


到了1973年,被越战坑怕了的,美国国会通过个《战争权利法案》,核心思想就是,超过60天的军事行动,必须经过国会授权(注意,不是宣战),超过60天,没有经过国会同意,最多给总统30天,要不然国会断粮不给钱。


五岳掩赤城


美国历来就是总统掌握军权,美国总统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是美国的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早在小布什时期,伊拉克战争就是他一个人发动起来的,小布什说已经来不及通知国会,当时已经完全掌握伊拉克有杀伤性武器,其实,根本是无中生有,小布什性子急,在国会少数议员的策划下,醪成了这场无中生有的战争,害得伊拉克至今没有恢复到战前的水平。美国这样的我行我素,对战争责任,从来没有追究,只是象征性的在某个场所表个态,至于最后责任由谁来负,却没有法律规定。总统还掌握核按钮,特朗普就曾经说过,哪个都不要得罪美国,惹急了,美国就将把核武器对准谁,这就是美国总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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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总统。如果是在国内的自卫战,总统有全权下令调动军队。但是,如果是出国打仗,不论是所谓的''自为''战,''援助'',还是侵略战,都必须由国会举手表决。小布什为了报他老爹的一箭之仇(因为萨达姆曾经计划刺杀老布什),在他的智囊团里的极右分子沃尔夫的操纵下,他们捏造事例在联合国鼓动说萨达姆有化学武器和建造核武器的基地。给五角大楼的老兵将领洗脑坚信白宫捏造的案例。就亲自赶赴联合国立案。联合国同意支持美国出兵伊拉克后,美国国会商讨了几天。做决定的那天晚上,美国的航母,战舰,空军,海军都到位在等待。媒体在现场报道。士兵和民众心情及其复杂。其实他们都希望国会退一步,不批准小布什打伊拉克的要求。但是,联合国已经同意了,国会研究到半夜还是给了总统权力动用军队解决伊拉克问题。记得,当时媒体报道这消息是语气及其沉重,备战的官兵也心情沉重。低头和家人告别,立刻起程。就是那天晚上的国会决定,才造成几年间的4千多美国年轻军人们丧生,和几十万伊拉克人民的死亡。小布什就是罪魁祸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