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关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杨巧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我院依职权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2015)新执字第0036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杨巧珍
性别:女
年龄:52
住址:郑州市陇海东路301号翠园小区1号楼1单元9号
身份证号:410123********0023
执行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巧珍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告杨巧珍目前仍未履行完毕
法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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