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順風車將在全國範圍下線 主管部門:在重慶暫未取得行政許可

8月24日,20歲溫州姑娘在乘坐滴滴順風車時被車主所害。事後,滴滴出行在發佈道歉和聲明後,於8月26日發佈自查進展。其中公開披露:27日零時起將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將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此次慘案距上次鄭州空姐遇害案,相隔不過110天時間。

事實上,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從市運管部門瞭解到,滴滴順風車在重慶暫未取得行政許可。

上線三年負面不斷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查詢發現,滴滴順風車於2015年6月1日上線,定位於共享出行服務,定價比滴滴快車低。

以解放碑步行街到觀音橋步行街為例,滴滴順風拼車大約在14元左右,而不拼座約為17元。如果是滴滴快車不拼車的話,上車前系統預計的費用為21元左右。

滴滴順風車在重慶有多大接單量?本次下線後,何時上線有無時間表?空姐事件後只重點自查“個性化標籤和評論功能”,為何不舉一反三在客服體系、內部流程上進行自查?

26日,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聯繫上滴滴公司相關負責人,但對方拒絕了記者採訪,表示“現在沒有最新情況,一切以公開的公告為準,有最新情況會及時發佈。”

不過,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通過查詢媒體報道和法院判決等發現,滴滴順風車自從上線到現在的3年裡,每年都能找到幾起不忍目睹的案例。

8月26日下午,交通運輸部聯合公安部等對滴滴公司開展聯合約談,責令其立即對順風車業務進行全面整改,加快推進合規化進程,嚴守安全底線,切實落實承運人安全穩定管理主體責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整改情況。

滴滴順風車暫未在重慶取得行政許可

今天,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表示,目前滴滴順風車暫時在重慶未取得行政許可,仍屬於違規經營狀態。

沙坪壩的石先生以前一直在跑滴滴,6月9號,他用順風車把兩位乘客送到重慶西站共37.6元,但因涉嫌非法營運,被交通執法人員暫扣了車輛,並將面臨一萬元左右的罰款。

從《違法行為通知書》中可以看到,石先生的違法行為主要是,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在重慶,石先生不是第一個受到處罰的順風車駕駛員。

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滴滴順風車在重慶是違規的,原因在運營模式上,滴滴順風車不符合重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順風車的概念是由車主先發起我要從甲地到乙地,然後乘客在平臺裡面發出乘車需求,由後臺進行匹配。”該負責人說,但是(滴滴)很多情況是由乘客發出需求後,車主自己去尋找,它根本違背了順風車這個概念的問題。”

除此之外,滴滴順風車還在兩個方面,與重慶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暫行規定有區別。

第一,私人小客車合乘,乘客分攤費用僅限於車輛燃料成本及通行費,除此之外,合乘平臺、合乘服務提供者不得收取時間計費或其他任何費用,而滴滴順風車採用的是規避這種計價方式,自己來定價。

第二,重慶市道路運輸部門要求滴滴公司,將順風車數據接入行業管理部門的信息平臺,以便加強管理,但滴滴平臺至今尚未接入,給行業監管帶來了困難。

例如,許多司機藉著滴滴順風車的名義,大量從事跨區域的非法營運,與管理部門的班線客運發生衝突,擾亂了客運市場的秩序。因此,相關部門多次約談了滴滴平臺,責令其按照《合乘暫行規定》進行整改,但目前滴滴方面還沒有進行規範。

不只是重慶,福州、合肥等城市也有不少滴滴順風車司機受到過處罰,原因同樣是滴滴順風車的運營模式,不符合當地的管理規定。

重慶市運管局這位負責人提醒,不要圖一時方便去選乘這些不合法的順風車,避免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帶來不可彌補的後果。

事件

今年兩次引發高度關注的命案

20歲姑娘順風車遇害始末

8月24日下午,20歲的小趙依約從溫州樂清虹橋鎮的家裡出發,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上塘鎮的閨蜜家裡,準備與閨蜜會合後一起去溫州。

下午1點28分,小趙在虹橋鎮飛虹南路坐上了一輛四川牌照的順風車。

下午1點30分,小趙在微信裡告訴住在永嘉的閨蜜小琳,自己已經在車上了。

下午2點09分,小趙發微信告訴小琳,這個師傅開的山路,一輛車也沒有,很害怕。

下午2點14分,另一個男生朋友收到了小趙的微信:“救命!搶救!”

這是小趙留下的最後一條訊息,下午3點不到,等到小琳再次聯繫小趙時,發現她的電話關機,人已失聯。

下午3點42分左右,小趙男友“Super_4ong” 打電話給滴滴平臺,希望得到順風車司機的信息。小琳一方面聯繫小趙的家人,一方面向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報警。

“在說明事情的經過後,滴滴平臺表示,‘將有相關安全專家介入處理此事,會在1小時內回覆’。”

因為事情很緊急,在第一個小時內,他多次向滴滴平臺確認事情進展(分別在15:42、16:00、16:13、16:28、16:30、16:36、16:42致電滴滴平臺客服,共計7次)。但滴滴的回覆非常格式化、機械化。

“滴滴一線客服機械式地反覆回覆‘一線客服沒有權限’、‘在這裡請您耐心等待,您的反饋我們會為您加急標紅’。甚至在1小時還差10分鐘時的電話裡,稱一小時還未滿,讓我等待。”“Super_4ong”說。

“下午4時42分,在滿一小時後,滴滴平臺仍然重複上述話語‘加急,標紅’,並繼續要求我們耐心等待一小時。”

下午5點42分,Super_4ong接到了滴滴打來的電話。“滴滴表示,已聯繫上司機,司機說趙姑娘沒有上車,已經取消了訂單。平臺是這麼回覆的:司機要遲一點出發,姑娘說不行,就取消了訂單。我要求滴滴平臺給出司機的聯繫方式,被滴滴平臺拒絕了,說不能洩露用戶隱私。”

Super_4ong表示,後來到了晚上8點後,他才收到滴滴的消息,稱已把司機的信息告訴警方,配合調查。

8月25日,小趙的遺體被警方發現,根據警方通報,小趙被順風車司機鍾某強姦並殺害,屍體被扔在深山鄉道的懸崖底下。

110天前鄭州21歲空姐乘坐順風車遇害

此次事件發生110天前,21歲鄭州空姐遇害,也曾引起大範圍關注。

今年5月5號晚上,21歲空姐李某珠從鄭州航空港區搭乘滴滴順風車趕往市內。5月6號早上時,家人發現與李某珠失去聯繫。

李某珠是5月5日從昆明飛到鄭州,當晚在與航空公司簽約的賓館換裝洗浴後,夜裡11點50多分出門乘坐滴滴。李某珠買的6日凌晨1點從鄭州到濟南的臥鋪,要回老家參加親戚的婚禮。

“(司機)是個變態,說我長得特別美,特別想親我一口。”5日晚11時05分,李某珠給同在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且住在一起的室友發出了這條微信。

在兩人聊天中,室友還提醒她,讓她假裝給“老公”打電話,希望提醒司機能知難而退、儘快收手,實在不行想辦法下車。過了一段時間後,室友不放心,再次撥打她的電話,卻聽見電話那端,李某珠一連說了三句“沒事了、沒事了、沒事了”,然後電話被掛斷了。

然而,悲劇還是發生了。根據事發後鄭州市公安局的警情通報:5月6日凌晨,我市航空港區發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歲,山東濟南人)在搭乘網約車途中被害,網約車司機劉某華(男,27歲,鄭州航空港區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專案組調取事發地附近多路監控,順線追蹤,顯示嫌疑人劉某華作案後棄車跳河。

處理

兩次宣佈整改

27日凌晨零時暫時下線順風車業務

8月26日消息,滴滴就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發表聲明,並向公眾公佈以下內部自查進展:

1、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2、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3、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4、計劃邀請公眾及相關專家參與到平臺監督中來,並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持續公佈內部自查、整改及社會共建的進展。

滴滴:

順風車服務下架個性化標籤和評論功能

發生空姐順風車遇害事件後,滴滴於5月11日公佈了自查進展,表示自5月12日零點起,順風車平臺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週,具體方面有:

1、備受輿論關注的順風車用戶標籤和車主評價功能全部下線,同時合乘雙方個人信息僅自己可見,車主每次接單前需進行人臉識別。同時,順風車暫停接受22點-6點期間出發的訂單。

2、在繼續評估夜間順風車合乘雙方安全保障可行性的同時,順風車暫停接受22點-6點期間出發的訂單。接單在22點之前但預估服務時間超過22點的訂單,在出發前會對合乘雙方進行安全提示。

3、5月19日零時,滴滴順風車恢復業務。30公里以上行程的順風車,系統的確會再次以人臉識別的方式確認乘客即為本人,目的也是為了保障長距離訂單合乘雙方彼此的安全。

4、5月31日,滴滴更新整改及安全升級工作進展,順風車業務將於近期恢復僅與出行相關的標籤評價。

5、6月13日,滴滴出行宣佈,為滿足部分順風車用戶的出行需求,在綜合評估現有安全能力過去三週的作用和效果後,計劃於6月15日局部恢復部分夜間時段的訂單,只允許同性別合乘。

新聞多一點>>

關於滴滴3年來的部分負面清單

日前,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根據媒體報道、法院判決和網絡曝光,蒐集到不少關於滴滴方面的負面信息,並以此為例提醒市民在乘坐網約車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2015年部分:

7月4日3時許,滴滴順風車主鄭某接到乘客後,在車內採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鄭某次日被抓獲歸案,賠償人民幣7萬元後獲得諒解,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12月24日,滴滴順風車司機賈某與乘客發生口角後,將其趕下車並將乘客打致輕傷一級。

2016年部分:

5月2日晚,深圳一名24歲的女教師搭乘滴滴順風車返回學校,在路上司機對女乘客進行搶劫,之後將其殘忍殺害。

8月15日5時許,順風車主蔡某在其車內持電擊槍威脅乘客並強行發生性關係,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強姦案件)。

11月10日2時許,滴滴車主(專職)侯某在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後,趁乘客醉酒之機實施猥褻,撫摸其胸部及下體。侯某於當日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12月10日下午,徐學才開車帶被害人侯某到北京市朝陽區潘家園眼鏡城,趁侯某在眼鏡城配眼鏡之機,向侯某放在車裡的飲料中投放含有氯硝西泮的液體,致使侯某飲用後意識不清。當日21時許,徐學才將侯某送至她的住處,趁侯某不知反抗之機,與侯某發生性關係。

2017年部分:

5月14日,“95後”滴滴順風車主周某因遲到和線路不熟等原因與乘客起口角,殺害了一名30歲的女性乘客。

4月20日,滴滴順風車主黎某某趁乘客酒醉之機,用手摸被害人的胸部和下體,當他脫掉被害人的內褲時,乘客驚醒並反抗,下車打電話報警。第二天,黎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4月21日20時許,南京市順風車主莊某在送搭乘其順風車的被害人李某途中,停下車,將李某按壓在後排座位上欲實施猥褻行為,後因李某激烈反抗而未得逞。李某在反抗過程中被致頸部多處軟組織損傷,構成輕微傷。

2018年部分:

5月5日,鄭州空姐深夜乘滴滴順風車遇害。

7月16日,李女士從曲靖打了一輛到昆明官渡古鎮的滴滴順風車,當車行駛到機場附近時,司機稱要到機場接人將李女士甩下車。

7月31日,貴港何先生通過滴滴平臺叫了一輛順風車,卻遭到司機加價。他向平臺反饋後,與司機發生衝突後被司機用刀刺傷。

女性朋友如何安全乘車?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郭發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