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有没有乱收中介服务费?看看这份清单就知道

日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广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简称《清单》)。该《清单》为广州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全面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要求,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穗编办函〔2017〕907号)进行编制。

《清单》涵盖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共涉及广州市质监局、广州市食药监局、广州市教育局及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等四大部门、七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涉及广州市质监局的中介服务事项为4项,包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游乐设施监督检验、锅炉使用登记所需的锅炉水质或有机热载体检验、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已超过原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检验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定期检验。以上项目均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依据参见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涉及广州市食药监局的中介服务事项为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实施机构为医疗机构,体检收费则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事项同样设计体检的为广州市教育局及广州市安监局。其中,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体格检查证明由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证明由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

【记者】黄舒旻

【校对】叶剑华

【作者】 黄舒旻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