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税要从第一套房开始征收,你怎么看?

Jason158829455


房产税主要目的就是遏制炒房嘛,炒房的人什么特点?低买高卖,大量购入,短期抛售。所以国家出台的政策必然沿着这些特点去限制。我认为房产税的收取方式会以时间为基准,你买房可以,可是到你卖房时就会有人来收所谓的房产税,买入时间越短税率越高,然后就是现在已收的房屋增值税,这样炒房的利润就会无限制的压缩。很多钱会流出房地产市场。有人说以首套房或是二套房为基准,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中国的国情是很复杂的,很多人受到了各种政策影响有了各种各样形式的房产,一杆子是没法打的,本人年纪不大,仅仅经历过拆迁和经适房时代。以这两种为例子,经适房多是些人均平米数不足国标而享受政策得到的房子,买过经适房的多半已超过国家标准,按平米收钱对这些人是不公平的,当然按照房屋数量收钱也不公平。回迁房多是按照当时政策购买的房屋,这些年规则也一直再改变,突然对其加征房产税也是不公平的。而对于这些廉价房屋政府对其已有限制,比如说经济适用房如果出售会加征恐怖的税收,没记错的话应该是65%的税。而回迁房的措施则是回迁房5年没有房本。这些政策已然制约了炒房。政府制度如此多的政策自然是希望让房地产市场的钱可以流向其他市场,让所有市场均可以发展,而不是要打土豪分家产。政府希望的是房地产市场可以稳定下来,而非下降。所以也劝那些动不动就楼市崩盘论的人,少酸多努力吧,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房子也不是天上掉馅饼来的。


正在蓄力的跳跳猫


作为一项税收政策,到底怎么设计,一定需要从全局出发,从长远入手,而不是考虑少数人和眼前利益。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伤及无辜,损害公平、破坏正义的问题。

对房产税政策来说,到底一套房要不要征,绝大多数人会认为不要征。我的观点是,不要一概而论,而应当依据实际,做出合理界定。基本的想法是,如果是一套房,且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的,免征房产税。超过120平方米的,按面积大小,适度征收。比如四百平方米的别墅,如果也不征收,那么,对普通居民而言,仍然是不公的。那些有多套房的,就都会把面积最大的作为一套房,其他小的作为二套以上。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们说,房产税不只是遏制炒房,也是一种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手段。那么,对一套房是别墅等,就需要征收。考虑到扩大中产水平,也可以把一套房面积适当扩大,放到160平方米,但决不能不征收。对二套及以上,则也要依据面积,而不是只看套数,也只有这样,房产税的公正性才更强。


谭浩俊


如果房产税要从第一套房开始征收,你怎么看?

近来,关于房产税出台的吹风越来越密集了,有媒体就报道,说是接触过某深喉,认为今年房产税必出,一时激起舆论广泛关注。

显然,高层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就是要适时推出房产税。那么,既然房产税出台已经不可避免,但却有几个原则需要把握:

第一,绝对不可从第一套房开始征收。房产税不能破坏人们的居住需求,无论怎样,第一套房都是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如果用这个需求来征税,那么可能导致很大的阻力。

第二,房产税不能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税种,应是调节高收入者的一个税种。也就是说,房产税应该主要针对拥有多套房的人,特别是那些炒房者,空置房者。尤其不能针对普通老百姓大面积征税,否则难度是很大的。

第三,房产税除了增加地方收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调节房价、稳定房价的功能。否则房产税就可能失去其合理基础。毕竟一个税收的出台,不能只是增加人们的负担,还得要让部分人受到税收的好处,否则也是难有民意基础的。

第四,如果真要征收房产税的话,恐怕得要统筹考虑地价、交易环节税费等多重因素,并且不能简单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来进行征收。因为一个市场评估价是不是科学,是不是有价无市,都值得商榷,何况我们在买房时,已经为房子付出了巨额的地价。

第五,如何保证房产税的征收公平,不让拥有多套房者逃避税收,最终又让广大普通房主成为税收主体。还有不能让房产税成为转嫁负担的因素,又让买房者或租赁者来承担房产税。


碧翰烽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门宁:

前几年大家迁怒于房价涨,于是各种呼吁推出房产税。现在房产税越来越近,马上就要从大家兜里掏钱了,大家才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我也是很欢迎各种可以抑制房价的政策的,但是对于房产税,我有几点疑问:

1、国外有许多国家征收房产税,但人家房产是私有的,而我们的房产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同样的房子,在五线城市一平几千,在北京一平十万,差距就在土地上。所以房价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地价,收房产税可以对国有土地也征税吗?

2、开发商在拿地时,缴纳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即70年的土地使用费用。如果在土地已经交过使用费用的情况下,再针对土地收取财产税,是否涉及重复收税?

3、如果商品房征收房产税,那么小产权房、农村宅基地要收房产税吗?另外拆迁来的房子要交税吗?

4、另外税这个东西,收要有合理的理由,也要有合理的用途,不能说钱不够用了,就增加个税种。这个钱是用于基础实施建设,是用于支持民生,还是仅仅用于补充亏空,总得有个合理的解释吧。


首席投资官


我认为,首先是房地产税收取,是有不合理的。

房子作为一种商品,消费在购买时,已经交了几十种的税费。就好比消费者在购买车船时,已经交了车船税,难道买回家,还要每年每月收使用税吗?收房产税没有法律依赖,违背物权法。

收地产税,更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地皮是房子业主共同租的,不属于房子业主的私有财产,收财产税毫无根据。而且,土地出让金即土地租金,业主已经一次性向政府支付70年的土地租金,象一线城市房价六七万一平方,土地租金就有四五万一平方,500万买100平方房,至少有350万土地租金。购买后,又再收地产税收,这不是重复收税吗?

国际上很多国家,虽然也有收房地产税,但他们的房子地皮都是业主私有财产,地皮是购买的,是永久的,不是租的。

不过国家要征房地产税,是国家说了算,即使是第一套,即使是农村房,也都要收,也没办法,不交税就是违法的,违法就可以要没收财产和坐牢。


山路弯弯通罗马



首先,房产税的开征是一个短期内还不能立即实施的起点。因为,房产税的税种比较复杂,牵扯面比较广泛,虽然,不动产登记已经全国联网,但是,这仅仅是房产税开征的最基础工作,距离房产税的开征还需要一段距离。

房产税的开征是否需要从第一套房开始,这就要看房产税的税种,以及房产税开征的目的是什么?

房产税是占有期内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范畴。征收房产税的最终目的不是扩张税源,而是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我们现在的房地产税种中就已经含有很多的税种,比如: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契税等。

这还有牵扯到农村的房屋问题,农村的房子征不征收。

因此,我们的主张是第一套房产就不需要征收,可以考虑用遗产税来弥补这一块的损失。当然,遗产税也要考虑更多的条件,所以,这是一个特别复杂繁琐的过程。

房产税征收在即,房价的走势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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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觅寻


我认为不论一个家庭拥有几套住房,按户口本上所有人的人均面积征收房产税最为公平。本着公平的原则,不论贫富贵贱,每人可以拥有5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

一家三口住一套150平方米住房和住三套各50平方米住房一样,都不超标准,免征房产税。

一家三口住在一套1000平方米住房里,要征房产税。因为你占用了超额的资源,你就应该纳税。

至于征税的标准,我想也应该按超额的面积征收,计算公式:房产税征收额=超额的住房面积*征收费率*该地段住房评估价格。其中征收费率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收入情况制定。比如一家三口住1000平方米住房,应征税面积为1000-150=850平方米,假设为每平方米10元,那么年征税金额=850平方米*10元/平方米=8500元。


迁徙的足迹


我认为,房地产税一旦确定开征,最终会走向全面征收。现在所谓的免征,不管是按面积还是套数,不过是减少阻力的权宜之计,更是一种策略,以获得所谓大众的支持。

房地产税与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在八十年代,个人所得税起征点800元,基本只有外国人才能“亨受”,与国内员工不沾边。后来逐步有国内高薪“富人”也被征收,广大“穷人”无不支持,反正与己无关。但再后来呢,不成了“工薪税”了吗?“穷人”们只有发发牢骚,恳求降恩提高点起征点而己。

直接税,原理都是一样的。以仇富心态,反正我没房,或者只有一套,或者家庭人均只有20、30平方,就起哄征吧,以为自己能够受到保护免征,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富人”们在高税收下,或许会卖出多余的房产。试想,如果有免征,如果都把过多的部分卖掉,那么房地产税还能征收到多少呢?或许征收成本都不够,如何能替代土地财产政,如何能成为地方政府的税源?所以,普征是必然,就如同现在的个税一样,富人反而更有避税的手段,比如海外购房,这是倒逼财富外流,国家整体利益受损。

如果说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降低房价,谁能保证?我看那些提倡房地产税的专家、官员们,自己都没信心,有些己改口了,剩下的只是诡辩。

如果是真心要降房价,其实方法千万种,夸张点,可说是分分钟的事。但就是不去做,为什么呢,只有傻瓜才不懂。


小吹3


收取房产税不是明智之举:

1、如果说房产税从抑制房价的角度出发,大可采用房产购买10年后才可交易的原则。

2、购买房产时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增值税及其它费用,再征税属于双重收税。

3、我国房产存在多种形态,有福利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房,既然是税,那么无法区分,工薪阶层依靠福利房及集资房以及农村是否能承受!

4、对二套房或超面积征税,原本是打击抄房套利,但现实情况是抄房者己套利移居国外,剩下的韭菜还有收割的可能吗?

5、加征房产税,羊毛出在羊身上,会使租金大幅度提高,对于寒门家庭子女在外发展将是重创,最近一线城市租金大幅度上调己经看出了苗头,抄房大军己变身抄租大军。

6、房产税存在的根基是房屋具有所有权,但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人们买房只是买了70年使用权,既然买了使用权又来交税,如何解释。

7、任何法律的制定要有制定前与制定后的区别。

8、如果要推行房产税,应该要考虑房屋拥有者当年购买房屋的价格来确定,不应该以评估价来收取。


品质私唯


我认为征收房产税不应该以套数为基准,而是应该按照居住面积来核算。比如说,你一个数百平方的多层带游泳池的大别墅是一套房,而一个4、50平米的小房子也算一套,这样的征收如果也按套数当然是不合理的,它也从根本上违背了征税的初衷。

房屋征税就是要引导住房者不要去铺张浪费住大房子、拥有多套房子,最好的办法应该同时参考居住面积和套数。以一个家庭户为基准,比如一套房的面积超过人均核定标准那么必须交税,哪怕是首套房。如果儿女年满18周岁可以视为一个完整的家庭户,可以拥有单独住房的权利。

另外,房产税还不能搞一刀切,需要制定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税收办法,因为房价永远是在不停波动的,所以在征税上也应适时调整,不能一种标准多少年不变。同时还要以地区的经济状况区别对待,你比如说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大城市的标准不能和偏远县城一种计算方式,要结合经济购买力和房产实际价值制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