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是如何对待“不作为”的官员的?

liyanpengjia


雍正经历了康熙晚年最大的危机,归结起来就是吏治腐败、刑罚弥驰、国库空虚。所以雍正接手这付烂摊子的时候,从严、从重、从速施行改革。



雍正对待基层吏治的治理,注重廉洁的同时,将官员的作为和担当也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所以除了贪吏,庸吏也是重点治理对象。

这里有个雍正考核县太爷的故事,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


(抱歉,没找到李维钧,就拿他代替下吧)

雍正2年(1724年),适逢清朝对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的考核年。直隶巡抚李维钧负责考核直隶吴桥县令常三乐时,写了两条考核评语,一是“操守廉洁”(在这里李维钧肯定了常三乐是个清官);二是“懦弱不振”(但是常三乐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对待常三乐这种状态,李维钧建议平调常三乐去管教育,常三乐的道德操守还是很适合这个岗位的。

然而吏部显然和李维钧考虑问题的思路不一样,吏部的回执问到的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常三乐工作不胜任的具体表现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什么?”

李维钧一时语塞。的确,他只是不做事而已,因为不做事,所以他自然就没有错误啊!这和汉东省京州市光明区区长孙连城不是一样一样的么?

那吏部给出的批复就是既然他没有“犯罪行为”,而且还是个道德保守很不错的人,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你私下多多督促一下就好了。

但是李维钧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不愿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这事就呈送到了雍正这里。

雍正帝看了报告后,立即给出了回复:”撤职!”常三乐责任心不强,本身就是失职渎职,身处县令这种朝廷面对民间的最基础的职位,失职就容易酿成祸患。

其实常三乐的事件并不是个案。

雍正对待那些不作为的庸吏的处理还有很多很多。如,山东曹县县令王锡玠,因不作为,导致盗匪猖獗,民生不安,结果免职,并被判了5年徒刑;云南开化总兵仇元正,官居二品,然忠厚老实,不识兵务,所辖部队毫无战斗能力,被勒令回家种地。

而于此同时,新的一批能臣干吏如张廷玉、马齐、鄂尔泰、田文镜、李卫、刘统勋、李维钧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重用,他们身上最大的特点便是清廉刚正、心怀天下、有信心有魄力。

只要正派能干,哪怕顶着各方压力,雍正都会重用。


比如,田文镜作风严苛,尝被同僚称为酷吏。其主政河南、山东的时候,配合雍正新政,整顿官风,打击贪腐,就连中央干部到地方揩油,他也敢向皇上报告,得罪了不少人。雍正把他树为“天下第一巡抚”,号召高级干部向他学习。


比如,李卫出身“捐科”,但是为人正直清廉,对于户部向各省摊派,扩充小金库,这种行为,李卫在浙江巡抚任上,多次向上反应无果后,就弄来一只柜子,写上“尚书专用钱柜”字样,放在衙门口羞辱领导。因为其捕盗能力突出,雍正便放权李卫统管江南七府五州盗案,“将吏听节制。”

比如,李维钧此人争议颇大,和年羹尧关系不清不楚,后来受到牵连。直隶巡抚依靠的年羹尧。但是李维钧在涉及重大改革时思路上和李维钧不谋而合。在诸多廷臣疆吏尚且不得要领时,李维钧的率先领会和响应,以及在办理具体事项上的勤慎、干练,从而使李维钧成了一名少有的“火箭干部”。李维钧曾经在雍正初年提出“摊丁入亩”,而正合雍正改革初心。

在雍正的强力治理和树立典型的效果之下,雍正时期的吏治一扫康熙晚年官场的贪、懒蔚然成风,考核不严,各种利益关系横行的局面。使得整个官场风气一新,形成了”雍正一朝,无一贪官,无一庸吏”,人人积极向上,改革进取的新局面。

清廉是官员的起码条件,否则一切免谈。贪能误国,懒也误国,无所作为的“清官”就是庸官,跟利欲熏心的贪官一样,都不是好官。作风上正派廉洁,工作上敢于担当,二者缺一不可。这就是雍正的用人观。

在雍正的13年的努力下,吏治清明、国库丰盈,康雍乾盛世得以又延续6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