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小偷”作案”视频,是否引发”侵权”争议

位于县城张庄路的某超市几个月来多次失窃,于是店主刘先生在店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前几天,刘先生在查看货物时,又发现少了东西,于是,他通过看监控,发现了”小偷”。


刘先生非常气愤!为了出口恶气,他把小偷偷东西时的视频,在超市门口,循环播放了出来,引得许多在超市买东西的人们的交头议论,观看。同样开超市的老赵说:”像这种小偷小摸的人,就该曝曝光,让大家都知道,知道,看他以后还怎么混!”他赞成刘先生把”小偷作案”的视频,播放出来,以便更多人引起注意!而在一旁的乔女士则说:”这样做,太不值当了,丢失的东西,不是很多,也不值多少钱,何必呢?把人家整得没脸见人了,这不是侵犯人家隐私吗?”

对于这类事件,有关法律人士称,刘先生的这种行为,并没有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虽然未经对方同意,但盗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刘先生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并不侵犯对方的肖像权。

但是,也有法律人士称,刘先生出发点虽无可厚非,但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如果继续传播下去,可能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