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最高保30万,能代替重疾险吗?你怎么看?

康存亮


不得不说这份“相互保”不错,但如果说他代替重疾保险,还言之尚早。

免费加入,可以说是个创举,但实际上并不免费,加入是免费的,但一旦有人发生重疾,那么理赔的钱哪里来呢?这个在条款里已经写的很清楚,由所有加入相互保的人均摊,那么这就跟之前的互助平台类似了,只是把先交改为后交,换汤不换药而已。

再看保额,10万到30万,前几天我瞄了一眼,好像是40岁以下的是30万,40岁以上的是10万,我们看看国内的医疗费用呢,一个普通的重疾,从确诊开始到康复出院或者“挂了”至少是15万,还不包括后期的治疗用药疗养等费用,以及治疗期间的营养费用,收入损失等,一次重疾,经济损失至少在30万,相互保那点额度估计勉强可以解决治疗费用,其他的应该是不够的。所以,在不考虑相互保后期的理赔难易问题的前提下,社保+商保+相互保比较合适。

另外,我觉得在讨论有了相互保后是否还需要商保这个问题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众安保险!马云几年前就办下了众安保险,幕后另外一个股东是中国平安的马明哲,你们想,两个大佬可能会做出一个自己砸自己的事吗?先搞一个众安,抢了不少市场,然后搞个相互保,把所有保险公司都废了?包括众安和平安?不太可能吧?

所以不要马云一有动作就说他要替代谁,归根结底,马云还是一个商人,他说做善事,我们支持,但我相信他所指的善事,绝对不可能影响到他的企业!你看支付宝,一开始叫嚣要取代银行,可等马云的银行一开起来,央妈一个小动作,马云立刻将支付宝双手奉上,为什么,因为只要是银行就归央妈管,除非你马云银行不想开了,你也不想在中国混了。

说回保险,为什么叫相互保?不叫重疾险?因为是保险就归银保监管,你免费的保险或者价格明显不正常的保险银保监是不会批的,所以,名字一换,这就是互助金了,这样一来,谁也管不了,自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为自己的会员提供互助平台,谁都不能管。所以说马云的智囊团给力啊。避开了所有的监管,顺顺利利的把事办成了。

前有锦鲤不花钱做广告,后有互相保拉人心,不得不说,干的漂亮!

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立场!


老吴聊保


1 可以作为经济压力大的个人和一般家庭的补充重疾险,首先分年龄来看,支付宝上都是年轻用户为主,主要是40岁以下人群在使用。现在加入的人数也已经达到1000万以上了。相比传统保险公司重疾险概率来说,是低于平均数的。这个也是先保障,后付费,只要人数达到330万,按照一次赔30万加管理费,供33万,每个人均摊不超过1毛钱,多的部分保险公司垫底。这个是互助慈善和保险结合保险产品,不是微信上水滴互助和微信的众筹,相互保是一款既满足人们互相帮助的善心,又是一款亲民的保障重疾险。对于39岁以下的年轻人来说30万的保额是足够的,先保障,有案例均摊费用的模式,可以节约经济支出,也达到用保险杠杆对冲生活意外重疾的目的

接下来说说39岁以上,父母和长辈这类被保险公司定位为高危人群,买重疾得不到高保额,保费还特别贵。在满足基本医保社保的条件下,加一份相互宝,对冲重疾风险。是对于一般收入家庭对于父母的一份不沉重的孝顺。这份有10万保额,可以先保障后支出的产品,可以节约家庭开支,同时获得一份保障,也是不错的选择。

说下自己经历,前段时间自己的老妈子就差点被太平洋保险的一个代理人给忽悠了,让我妈买一个保费7000多,保额只有10万的重疾险,利用返还,赠送什么的来忽悠我妈,还让我妈刷信用卡买,好在我发现,查了这款重疾险,才发现这款保险的合同被做了手脚,保额,保费全都是坑,原先的是鸡腿,给我妈的那份合同保障就是个皮包骨的垃圾,我还直接电话到保险投诉去了。大家给父母长辈买重疾险的时候切记不要听代理人忽悠,看清楚合同条款,用对待生意的心态去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路人蚁的世界


商业险虽然贵点 但是保障是终生的!这种互助平台 到了一定年纪就不能互助了 或者保额就降了 而且现在的商业保险是带身价和返本的 我就是买了商业保险 也弄了三家互助平台



保险规划师007



相互保不绝对不能代替商业保险

1. 相互保只是一份入门级最简陋的重疾险

没有轻症、中症、豁免等等条款,最重要是保额太低,39岁之前30W,40-59岁是10W,一旦罹患重疾,至少是30W治疗费起步

2. 相互保是一份一年期的保险

有停售风险,这是最大的问题,一旦因为参与人数不够等原因停售,之前交的保费白交了不说,按照停售时的身体状况不一定能达到标准体,从而有可能永远失去再投保的机会。

3. 年龄限制

只保到59岁,中国人均寿命早已超过72岁,59岁之后患病不治了吗?


由于相互保的保额不足,保障内容不足,保障期不足、稳定性差这些硬伤,注定了无法成为家庭的主力保障,只能作为辅助和补充,无论如何,家庭都必须有一份重疾险用于保驾护航


那如果把相互保作为辅助和补充需要怎样考虑呢?

1. 从缴费方式来看,相互保本身不是一个公平的游戏,39岁男性患重疾的概率是20岁男性的5倍多,但他们平摊的保费是一样的,这种雨露均沾的分摊模式,年轻人群体显然是亏的。如果小年轻参与相互保,要有献出爱心的思想觉悟哦

2. 健康告知不算严格,对BMI,家族病史,职业情况,吸烟饮酒没有限制,对高血压患者也很友好,一级高血压也可以标体投保,就是由于过于简单,容易导致理赔时引起纠纷。

3. 我计算了一下,每人每年支出的“保费”在243元左右,保费相对比较便宜,但并没有信美精算师说的100元那么低,也远没有网上“Dr大萌萌”算出的655元那么夸张。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算以作参考,至少费用在短期内是可控的。具体算法可看我的微信公众号“家有保保”的文章。


如果你能接受以上几点,我觉得是可以加入的,而事实我也是第一时间加入,我的理由很充分:

1. 这是一个有意义的创新产品,是保险的鼻祖形式,还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

2. 我相信信美和支付宝的能力,能把控得更好

3. 加入后能更直观地看到风险发生的概率情况

4. 当使用陪审团权利时,能让自己更加了解保险


配置保险看上去简单,但事实上关于产品挑选、健康告知、核保等等的情况非常复杂无比,如果自己不懂,也没有时间研究,请找个靠谱的保险经纪人,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欢迎私聊免费咨询,也有最通俗易懂的保险学习交流群等你呦!


家有保保



下面说区别:


1. 产品定位上:个人理解,相互保不同于传统的重疾险。基于支付宝这个超级流量平台,一定意义上,相互保出世肩负着推广保险的使命。在公众公信力存疑的大环境下,唯一有说服力的吸引力来自“0成本即可加入”。超低门槛可以让客户卸下心防。这是出险后(事后)分摊保费和投保时(事前)缴纳保费带来的心理感受的差别。

2. 产品保障上

1)保障期间:相互保,最长不超过1年。属于互联网行业兴起的“短期重疾”,与传统重疾动辄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保障期间,在稳定性上,有相当的差距。

2)续保:短期险的共有问题。保障年龄上限59岁以后,或者产品统一停售,即无法续保。所以,适合59岁以下的人群,且,保障期间实际上是客户无法控制的。另,与支付宝有着类似信赖程度的平台推出的替代产品呢?似乎不多。不确定性比较大。

3)病种:纯得不能再纯的重疾,不含身故责任其实并无伤大雅,最重要的是,没有轻症。这意味着,给付门槛高。

4)保费:重疾大数据概率是一定的,那么在平摊保费的计算公式里,保费的高低,就取决于究竟有多少案例被公示。目前的客户基数很大,10000000+,很难硬性说,a)一千万59周岁以下人群,b)满足重疾定义的人群中,c)每月公示日,将有多少d)赔付案例(暂不讨论案例及材料真实性),e)被公示。只能说,被公示越多,保费分摊越多。

5)盈利:

保险公司都是盈利机构。与普通重疾不同的是,相互保的盈利,很大程度来自于和“每期,公示无异议的保额”挂钩的,“管理费”。即,普通重疾,保险公司盈利基础是保费(和赔率等),相互保,靠出险率。有无道德风险,风控如何,发人深思。

6)风控:普通重疾投保前严格核保控制赔率。相互保,因为赔率和利润挂钩,不知道对保险公司而言,审核的时候,尺度,会否受影响?尽管把后续的监督权给了全体成员,不知道真正有意识、有能力、有时间去审核理赔材料真实性的人,究竟有几个?

7)扣款:普通重疾,指定账号。相互保也有它的规则,总之相互保扣起款来更灵活更多样,虽然保费可能并不多,但仍然建议各位成员管理好自己的钱袋子。


综上,相互保在稳定性确定性等诸多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它无法替代传统重疾。当然,新生事物可以尝试,但前提是已经有了全面足额的重疾险配置。低门槛有吸引力但未必可以增加公信力。被低门槛招徕的成员,如果一旦被“保费”触怒,对于公信力的打击也将会是毁灭性的。新生事物相互保,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客户,彼此都在试水。作为客户,或许应该理智一点,少考虑马爸和支付宝的名牌,多看看条款了解清楚保障再说。共勉。


保二嫂


第一、保障有期限,60岁在重疾高发的时候正好被强制退保而失去保障,并且也无法再购置其他的商业保险

第二、保障范围小,不含轻症赔付、不能多次赔付、不含身故赔付,相互保只是一个裸重疾险,不能拿它去和正常的重疾险去做比较,这无异于拿对讲机和智能手机比

第三、保险额度低,40岁之前还勉强凑合,过了40岁进入重疾高发期反而强制降低保费带10万,这不是逼人退保吗?

第四、存在机制终止,可以随时停售跑路,一点也不保险

第五、没有代理人队伍、不提供任何服务、不需要场地、不用人工核保,事情做的比传统保险公司少,还敢收10%管理费?居然还有人说这是慈善。

第六、希望不要拿它当成自己唯一的重疾保险,而只是作为其他保障终生的重疾险的一个补充,并且在40岁之后及时退保


Aegon程昊


“相互保”只能作为补充,不能代替重疾险。

首先,目前患重疾概率有呈年轻化趋势,而且人口老年龄越来越高。但从大数化原则上来看,一个群体患病的人数是可以推算,而且基本一致。比如,300万人中有100人患重疾,那么600万人中就会有200人患重疾,这是可以预算的。所以,参与这个活动的越多,每个人分摊的费用不会减少,因为分摊的风险是一样的。

其次,40岁-60岁只有10万保额,保障相对很低,并不能转移风险。40岁,正直壮年时期,可以说一个人一生当中收入的巅峰就在这个时期,买保险就是为了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想想如果一个人在40岁这个时候患病,那么对一个家庭的影响可以说是破坏性的。在这个年龄段的保额要做到,站着是家庭支柱,躺下了是印钞机。

最后,小孩如果参与"相互保“,只能家长帮忙申请参与。但由于“相互保”的分手机制比较特殊,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家长在参与“相互保”期间理赔了,那么他将会退出“相互保”不能再参与,而且连同他参与“相互保”的孩子也会因此被退出“相互保”。

最后总结一下,“相互保”参与是可以的,但想用它来代替重疾险是不可取的。


保罗号


从三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相互保的原理其实就是保险的风险分摊的原理,参与这个活动的人越多,每个人分摊的金额就越小,理论上是可以参加的。但是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很多人甚至大部分人都进行了理赔以后,其实你所要分担的金额也会随之升高。

第二:相互保的最高保障为30万,这就需要考虑当我们真的发生重大疾病之后,30万够不够用的问题。其实以现在正常情况下来说,发生重大疾病之后30万只能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解决不了出院之后的康复费用和疗养费用以及收入损失费用等。所以说30万的保额还是不够的。

第三:人生中风险除了重大疾病之外还有意外,如果发生意外的话相互保是不赔的,所以在意外这一块,保障是缺失的。

综上所述:相互保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不够好,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


保险专业达人


一、“相互保”到底是什么?

“相互保”是一款新形式的一年期重疾险,具有如下特征:

(1)费率未知,保费后置,具有不确定性;

“相互保”一种“互助形式”的保险,有风险保障需求的个人先以一个很低的垫付成本(或没有成本)加入互助组织,然后在互助组织中有成员“出险”时,大家一起平摊理赔成本。

也就是说,“相互保”是成本后置的,是在互助组织中的成员有理赔发生时,参与者才承担成本。所以“相互保”的费率是个未知数,具有不确定性。

(2)不保证续保;

若保险期间为1年,投保人可以选择续保功能;

如果在本合同期满日前未收到投保人停止继续投保本合同的书面申请,信美人手将为投保人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

续保时,可能调整会保险费率,该费率调整适用于所有被保险人或者同一类被保险人;

当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59周岁或者本产品统一停售时,信美人寿不再接受续保。

(3)没有轻症责任;

(4)没有身故责任;


二、“相互保”的优点

从我的角度来看,“相互保”最大好处是相比于网络互助平台,比如:水滴筹等,它多了保险监管,而不像水滴筹经常上演“罗生门”。

至于“相互保”是否比传统保险更便宜,目前还不好下这个结论。因为这还要看相互保险公司的费用成本控制,以及风险管理。比如,我所听到的很多不能买传统保险公司保险的人都在混这个,所以相比较而言,可能“相互保”的理赔概率会高于传统保险。而且,相互保险不具备投资功能,不像传统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时就将投资回报/预定利率计算在内。(可参考之前文章:买一份重疾险要亏多少钱)


三、长远角度来看,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当从产品来说,“相互保”最高只到60岁,而60岁后才是重疾的高发时间,而且40-59岁只有10万保额,远不够重疾所需的治疗和康复费用。所以,本身产品就存在先天缺陷。


另外,从公司运营来看。相互制保险公司无资本股份或股东(因为在相互保险公司中参与者才是公司的“股东”),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来看,从曾经半数以上的保险公司采用相互制的经营形式,到纷纷倒闭或转制,再到目前只剩寥寥可数的5家。主要原因在于:相互保险公司中参与者才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当公司资本金不足时,无法获得股份制公司一样的股东注资。

并且,“相互保”退保机制相当快,现在很多人都冲着一毛钱去加入的。但是,一毛钱指的是:每个理赔分摊不超过一毛钱,如果一年有5000例,那么这个费用就要550元(还有管理费用)。这样很多冲着一毛钱来的人很快就会退出计划,这样就会影响长期留存于计划的忠实参与者的利益。


我的结论是:“相互保”可作为重疾险的补充和过渡,但不要预期过高,建议搭配中长期重疾险。


个人微信:zylzhengyulinzyl


热带雨林札记


现行世界上及我国重大疾病保险,有两种模式。一是,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例如,投保人以80岁为有效投保期。保险额为50万元。这期间投保人身体健康,80岁没有得病,平安健康到期。这时保险公司是要全额退还投保人,投保时所缴纳的全部投保金额。二是,终身重大疾病险。例如,投保人投终身重大疾病险,50万元保额。在投保险单生效以后,投保人突然去世(或意外或突然病亡)。这时保险公司是要退给投保受益人50万元的的保险额。通过这两种模式的重大疾病保险,与相互保这种不伦不类的保险比,相互保还能称得上是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吗?这纯是以重大疾病保险之名,拉更多的国人入支付宝,增加人头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