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反思:面对车内纠纷,我们该怎么做?

今天上午,重庆公交坠江视真相浮出水面:系因乘客坐过站与司机激烈争执并互殴,致使车辆失控坠江。

这起引起轰动的事件居然全因两个人的冲动导致,在此之前,我们都在猜测是什么让司机突然左转方向盘,有的说是爆胎了,有的说是没休息好疲劳了,有的说是突发疾病……谁能想到,竟是一个女乘客因为错过一站和司机发生口角,并上升至动手地步。

这本是周末一个明媚的上午,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女乘客坐错了站而对公交车司机进行辱骂和殴打,如果公交车司机可以把安全放在第一妥善处理突如其来的情况,或许,车上的老人此刻正在家中看着电视报纸;或许,车上的孩子现在正在公园里荡着秋千笑声朗朗;或许,那个救援队的小伙子正在陪老父亲下着象棋......

重庆坠江公交打捞现场

但此刻,包括肇事者在内的15条人命已经逝去,悲剧已经酿成,留给我们的除了悲恸,还有深深的反思,这件事值得每个人反思。

对此,新华网这样评论: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查明,教训惨痛。人们痛心于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更愤恨于始作俑者的无所顾忌。一个人错过了一站,却让一车人错过了一生。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让遵守规则、敬畏生命成为普遍共识,用生命换来的教训代价太沉重了!

网友评论

面对事故原因,不少网友建议在乘客和司机之间应该安装隔离门。小金认为这也是短暂时间内可以实现的有效措施,但是此举是全社会在为少数人的戾气埋单,乘客和司机的素质提升才是关键。

其实,乘客和司机之间常常有纠纷是常态,最危险的莫过于抢夺“方向盘”,历年来,这种事件不在少数,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当看客,立马制止纠纷,保护司机,就是保护方向盘,也等于保护你自己的生命安全。

案例一

2011年12月,在黑龙江哈尔滨市一辆340路公交车上,一名不到30岁的女乘客与司机发生口角,并上前抢夺方向盘,拔车钥匙,争执中公交车失控撞到设在人行道上的指示牌铁柱上,又向前冲了几十米才停下。司机死亡,17名乘客受伤入院。

案例二

2012年5月,公交集团公交第三汽车分公司司机杨大姐与女乘客张某因是否刷卡产生争执,在途经朝晖六区时,女乘客突然拉扯正在驾驶公交车的杨大姐,致使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朝晖消防中队大门,导致车上共14位司乘人员受伤、建筑物破损、公交车辆严重损毁的事故。

以上公交车乘客夺方向盘事件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司机遇见这种乘客一定要保持沉着冷静的职业操守,一车的生命在你手里,千万不要慌,像以下事件中司机做得就比较好。

案例三

2016年3月,周口发生了一起因为抢夺方向盘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肇事人文某因调戏女乘客张某,被张某丈夫打,并遭到全车人的谴责,继而去抢夺方向盘,最终造成6人死亡33人受伤,文某也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案例四

2018年3月,海南琼中出了这样一个事件,公交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一名乘客跑到驾驶室抢夺方向盘,还好司机牢牢把住方向盘,凭借多年的驾驶技术和应急能力,安全的停靠到了路边,保证了二十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随后抢夺者被抓获,最终被行政拘留10天。

案例五

2016年5月27日,一辆610路公交车行驶在长江二桥中部时,一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抢夺女驾驶员戚婷婷手中的方向盘。当时,该车搭载有约20位乘客,正行驶在桥面的公交专用道上。车的左边是密集的车流,右边桥下就是长江。危急时刻,坐在车厢后部座位上的乘客吴烨猛地冲上前,死死抱住正抢夺方向盘的女乘客并将其拖离驾驶室。随后在其他乘客的协助下,吴烨等乘客一起将该女子围在座位上。

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

我们该怎么做?

车内司乘产生纠纷,不管什么原因,都会造成驾驶员的情绪波动,影响行车安全。

作为乘客,觉得是司机方的过错,可以选择投诉相关部门,而不是干扰司机的正常驾驶。同样的,公交车司机也要学会正确的处理方法,调整自己的心态,将安全行驶放在首位。其他乘客不要当看客心理,必要时刻当机立断及时制止。

牢记,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十五条生命的逝去,很痛。十五条生命的代价,切要警醒。请逝者安息!希望再也不要有这种痛心的事情发生!

也希望每一个人能把这件事告诉你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姑大姑父大姨大姨夫……毕竟他们有可能年纪大了,不会上网,看不到这些消息。转发就是提醒和预防。

最后,你有什么好的建议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吗?欢迎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