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一把手”率队异地强制清房当场交付

某公司向银行贷款到期未还,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该公司却在查封期间私自转租,经法官依法告知后,承租人主动搬离,却引来其他债主强占房屋,并私自转租给他人。法院依法拍卖后,竞买人却迟迟拿不到房产···

9月14日上午,宣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亲率3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500里外,克服异地执行重重困难,将案涉房产依法腾空,顺利交付给竞买人,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几经“转手”的写字楼

2014年,宣城中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与安徽绿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时,依法查封了安徽绿健名下的位于合肥市繁华大道的某写字楼部分房产,面积为1200余平方米。但受当时传统拍卖方式弊端和市场低迷的影响,该房产未能处置成功,遂依法作了“终本”处理。2017年,经当事人申请后恢复该案执行,宣城中院再次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最终祝某某以672万元竞拍成功。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安徽绿健总经理王建已于2016年6月将上述房产租赁给安徽某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后该资讯公司在承办法官依法告知相关法律关系后主动搬出。

但因王建在外欠债较多,在资讯公司搬出不久后,王建的债主郑某强占了该房产,并称其与王建在2014年初就已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该房产私自转租给他人占有。因占有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未搬离,宣城中院遂组织强制腾退并交付给竞买人。

“一把手”坐镇执行现场

9月13日深夜11点许,钱明树从宣城匆匆赶到合肥,连夜召集提前到达的部分执行干警,对次日的行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

9月14日上午9时,在钱明树的带领下,全体执行干警抵达执行现场,迅速集结并拉起警戒线,分执行实施组、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宣传组等各司其职,有序入场。

“异地执行面临财产状况难核、被执行人难找、执行场面难控等各种难题,为此,宣城中院在异地联动执行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承办法官在此次行动之前也进行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今天的腾空行动顺利完成。”钱明树表示。

在执行现场,承办法官召集申请人、买受人和占有人三方现场协商,明确告知占有人如不协助法院执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半小时的协商,三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占有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协助法院将办公物品搬离现场。

此次清场中,难度最大的是一套价值较高的木制家具,含桌、椅、柜等18件单件。执行干警和公证人员逐一拍照登记并检查是否有破损情况,由专业的搬运人员转移到临时仓储地点。

整个清场行动持续两个多小时,竞买人与占有人现场完成房屋及部分办公用品交付。行动在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钢新的宣布下顺利结束。

此次行动,得到了合肥中院、包河区法院及当地公安、税务、不动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并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媒体记者、公证人员现场见证,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也体现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