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梅花鹿找家!400多只梅花鹿即将上线拍卖

扬子晚报网6月30日讯(记者 於苏云)30号上午,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在苏州一家养鹿场东奔西走,这次执行法官打交道的对象可不是“老赖”,而是数百头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原来,因为养鹿场地不能续租,数量巨大的梅花鹿一时之间难以找到合适的安置场所和买家,养鹿场主人希望可以借助司法拍卖的影响力,将这批梅花鹿放入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整体拍卖,为这群可爱的鹿宝宝找到合适的主人家。据了解,将如此大规模数量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拍卖,在全国司法系统尚属首例。

“神经质”的梅花鹿冲破栅栏,清点以失败告终

6月30日早上9点不到,苏州姑苏区人民的七八位执行人员便来到了位于苏州姑苏区城北街道金星村的一个养鹿场,养鹿场的工作人员和村里前来帮忙的人已经做好清点的准备。据了解,这个养鹿场目前约有400多头梅花鹿,清点任务可不轻。

清点工作就在养鹿场的一个半露天的养殖棚内进行,工作人员在一个角落里放上梅花鹿爱吃的玉米叶子,不一会儿,嗅到美食香味儿的梅花鹿便三五成群地朝角落走过来了。姑苏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勇介绍:“为了吸引这些梅花鹿,早上特地没有给他们喂粮,所以,这会儿才这么积极。但是,我们也要加快工作了,因为,梅花鹿饿久了也不太好。”由于吸引梅花鹿的角落只设置了一个进口,因此,工作人员便专心地清点着“进门”的梅花鹿,“1只、2只、3只····”一切似乎进展顺利。

正当工作人员还在仔细清点的时候,突然,“轰”的一声,围着角落的栅栏被冲开了,接着,就看见受到惊吓的梅花鹿开始疯狂奔跑、跳跃,踩着倒地的栅栏,梅花鹿跟没头苍蝇一样乱窜,这下,刚清点过的和还没清点的梅花鹿就混在一起,无法分辨了。工作人员解释:“梅花鹿的听觉和嗅觉都比较敏锐,跳跃能力也比较好,是比较神经质的一种动物,一有风吹草动就连跑带跳。可能,今天养鹿场的人比较多,动静比较大,梅花鹿就有些受惊了。”

由于天气比较炎热,梅花鹿群情绪一直未能稳定下来,张勇说:“一些梅花鹿已经怀有身孕,禁不起折腾,我刚看到一只小梅花鹿的腿好像受伤了。为保稳妥,我们决定,择日再点。”

养鹿场场地无法续租,梅花鹿又找不到合适的安置场所和买家

法院为何要来清点这些梅花鹿呢?事情还要追溯到4年前。2013年2月和5月,金星村合作社与凌某某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凌某某向金星村合作社承租6.2亩和2.13亩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租期分别至2013年12月31日以及2015年4月30日。合同签订后,凌某某在上述8.33亩土地经营某鹿业公司,并支付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租金。2014年金星村合作社通知凌某某及某鹿业公司搬迁,凌某某未再支付其后的租金,但一直未将场地腾空搬离。2016年金星村合作社起诉至姑苏区人民法院,要求凌某某及某鹿业公司腾让租赁土地并支付土地租金及合同期满后的土地使用费。经审理,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凌某某及某鹿业公司将土地腾空返还原告并支付租金4万余元及土地使用费11万余元。苏州中院二审维持了这一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数量巨大的梅花鹿一时之间难以找到合适的安置场所和买家,凌某某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帮助解决。考虑到司法拍卖的影响力,姑苏区人民法院决定将这批梅花鹿放入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整体拍卖,希望能够为这群可爱的鹿宝宝找到合适的主人家。因此,便有了清点梅花鹿数目这一茬。

养梅花鹿需要取得林业局颁发的许可证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这次拍卖是整体拍卖,也就是说,400多只梅花鹿不会单独出售。对此,不少人提出疑问:“一只一只卖,不是更容易找到买家吗?”对此,张勇解释:“这一点,我们也想了很多方法。原本,我们考虑过将梅花鹿的养殖权和所有权分开,就是可以由个人购买,统一饲养,为此,我们特地向林业局请教,但是这一方案不符合林业局规定。”不仅如此,张勇表示,若分开卖,就要分别估价,工作量更大,且凌某某希望快速处理,因此,最终,法院还是选择了整体拍卖。

这次清点数目不成功,张勇表示:“我们准备近期再去一次。下一次,我们要再早一点,人安排得少一点,慢慢来。”由于没有具体数目,张勇表示,整体拍卖的起拍价暂时还没法定下来。一旦数目和起拍价确定,将会立即在淘宝司法拍卖上线。

想买梅花鹿的竞拍者需要具备哪些资格呢?张勇说:“因为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此,竞拍者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需要取得林业局颁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如果购买梅花鹿是有其他用途,还需要办理利用证明等等。至于拍卖的常规要求,我们会在拍卖平台详细说明。”据张勇了解,在苏州地区,几乎没有符合条件的养鹿场。张勇说:“若长途运输,就需要给梅花鹿打麻醉,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我们希望可以在苏州周边未梅花鹿找到合适的家。”

据了解,将如此大规模数量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拍卖,若拍卖成功,在全国司法系统尚属首例。 (图片皆由法院提供) 编辑: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