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這個號
幫大家科普網貸、法律知識,
自然經常會被催收盯上,
時不時來奚落兩句,
舉報一下,
甚至罵幾句,
我都沒有當回事,
畢竟,好歹我也是讀過一點書的,
跟他們撕逼,對不起我的身份,
你問我是什麼身份?
有撕逼的時間,
不如解答大家的法律問題,
想想怎麼找到切入點幫大家維權,
可是,最近兩天
我沒剋制住,罵回去了
我不明白,有啥事為什麼不能好好說
非要滿嘴髒話:
(更難聽的我就不放上來了,免得大家看了不舒服)
罵回去之後,
我的心情如圖:
當然,我並不是鼓勵大家:
用罵人的形式發洩情緒,
畢竟發洩情緒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而且,
並不是所有催收都如此,
還是有很多催收是講道理的。
就像雖然網貸這麼多坑,
也還是有一些合規的良心產品一樣。
接下來,我想以一個法律人的客觀立場:
跟一上來就罵人的催收講一句:
沒錯,欠債該還錢。
但還不上錢這個事,
網貸平臺的責任也不小:
非法放貸、年化利率遠超規定幾十倍、
套路、砍頭息...
即便拋棄這個不談,
你要說至少應該把到賬金額還了,
好,該還!
但法律講的是一事歸一事,
借錢這個事:到賬本金該還!
暴力催收這個事呢?
侵犯的名譽權、個人隱私權,
是不是也該依法賠償?
真要訴諸法律,相信這個賠償金應該遠高於大部分小貸到賬金額的幾十倍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