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代衍生的灰色行業:催收

金融時代衍生的灰色行業:催收

催收公司的利潤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提成,一種是外包。

提成,顧名思義,催收公司為平臺或者銀行催款,回款的15%——50%歸催收公司所有;

外包,可以理解為對外打包,也就是將不良債務直接賣給催收公司,譬如1500萬元的欠款,催收公司只要100-200萬元即可買下,追回追不回都與平臺或者銀行無關。

無論是銀行還是放款平臺,其目的不過是將資金收回來,可真正是因為催收催回來的款項究竟有多少?一句話:要還款的,用不用催,他都會還,沒錢還,催死也沒有用,逼急了就是社會悲劇,人死債消;不打算還錢的,即便你用什麼辦法,對方都不會還,1.61億老賴的案例不就擺在那裡?

所謂的協商還款,就是催收給你制定還款計劃,強制你還款,管你去偷去搶去借高利貸,絲毫不考慮社會後果,而爆通訊錄,暴力催收,更是讓一部分本來準備還款的人失去了還款意願,惡性循環,我國法律已經基本健全,對於金融案件的判定也是相當公平公正,為什麼還會有催收這個行業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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