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拆违治乱让城乡容颜春风拂槛露华浓

全县脱贫还有272

距与全国同步小康还有637

村里长期无人问津的土坯房,拆除后村庄更亮豁了;城里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经过拆违治乱的持续开展,露天摊点经营更规范了,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了,路面广场开阔平整了……

“拆违治乱”行动开展以来,康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街道整洁、绿树成荫、景色宜人……百姓尽享看得见的实惠。

自全县拆违治乱提升专项行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集中突破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以来,康县着力打好拆违、治乱、提质组合拳,截止2019年3月底,开展了三次集中拆违行动,共计整治各类违章违法建筑39宗,累计依法收回未按要求开发利用或流失的国有土地17宗约8.7亩。

与此同时,各乡镇采取“专项整治+日常管理”的办法推进“两个行动”,21乡镇共计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整治行动46次,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204间4401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屋3347间112489平方米,拆除残垣断壁共计5021.5米、清理河道1753次、清运垃圾3523.3吨、整治脏乱差环境2232处、对不听劝告的“钉子户”制定专项方案,实行依法查封或强制拆除。

拆违治乱中,全县上下秉持县委提出的“环境脱贫”理念,在集中拆违治乱提升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把“拆违(危)治乱”和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凡违必拆、逢乱必治”的原则,全面开展“标本兼治”,“拆违”与“拆旧”同开展,“治表”与“治本”相结合,让城乡提颜值展气质。

县委统领 班子齐动

树牢拆违治乱思想

在“两个行动”推进中,康县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和51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拆违治乱提升专项行动和违法建设治理集中突破行动领导小组,在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拆违治乱领导小组会议、全县城镇建设管理暨重大项目推进会等县级重大会议上安排“两个行动”。

同时,高度统一了县、乡(镇)和部门的思想,坚定“凡违必拆、抓早抓小”拆违信念,并要求21个乡镇落实网格化管理、层级式负责模式,制定了县、乡(镇)、村三级无缝隙管理体系,层层签订了违建管理责任书,强化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切实拧紧责任“螺丝”,形成了全县一把号子、推进一股力量、标准一把尺子、落实一个目标、考核一个标准的“五个一”工作方法。

强化政策 完善制度

握紧拆违治乱拳头

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全省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康县及时印发了《康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配套出台了《中共康县委办公室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康县集中拆违治乱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康县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集中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对违建处理提出了“三个阶段,九种处理方式”的分类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立面脏乱、电缆杆线胡乱架设、停车位不足、环境卫生脏乱差、专业市场秩序混乱、河道管理不规范、餐饮服务业服务质量差等具体问题还编制了“七个专项方案”,分别由7个部门负责实施。

为了强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还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巡查报告制度、审查审批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宣传报道制度、问责追责制度等“六项制度”,印发了《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督查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集中突破行动开展情况的通知》等通报文件3次,多部门联合督查指导工作2次。目前,全县在城市管理和违建治理方面已经实现了上下协同、权责清晰、职责明确、巡查有力、处置及时的工作格局。

领导牵头 部门配合

打出违建治理组合拳

康县在违建治理中讲究“拆违(危)、治乱、提升”并重,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采取“拆除一处、规划一处、建设一处”的办法,彻底解决重拆除、轻管理、不规划、乱建设等问题。

具体管理中采取“乡镇部门督促拆除+依法集中强制执行”的方式,主城区由自然资源局(规划局)、执法局、城关镇采取“3+X(有关单位)”的联合巡查模式,各乡镇采取乡镇工作人员、河长、自然资源所、村两委工作人员的联合巡查模式,形成了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目标责任书管控模式,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即降低了行政成本,又减少了群众投资。

同时,每月总结违建巡查落实情况,对下发停工通知书不停工、下发拆除决定书不拆除的,由牵头部门或乡镇编制《强制执行预案》,每项拆除任务严格实行“县级领导负责、牵头部门主抓、协同部门配合、职能部门参与、主要领导包户包人”的工作机制,待法律程序到位后,集中时间由牵头部门或乡镇“吹哨”,全体成员按照分工稳步推进。

严肃纪律 强化问责

筑牢拆违治乱底线

拆违治乱提升专项行动是扭转城市管理乱象的重要举措,为了防止个别单位、个别同志存在畏难情绪、好好先生、敷衍塞责、走马观花等工作现象,县委进一步明确了“最严工作纪律”,提出了完不成任务“就地免职”的问责决心,对“两个行动”工作中出现的任务执行不到位、处罚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县督考部门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式的督查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查通报,全县形成拆违治乱提升专项行动高压态势。

同时,在集中行动中县委将层层传导压力,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干部的担当精神,把“拆违治乱”集中行动作为检验作风和锤炼干部的试金石和练兵场。特别是注重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在工作一线发现干部、识别干部,引导广大干部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在全县上下形成比担当、比干劲、比能力、比作为的新风尚和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拆违治乱”是过程,提升城市品位是目的。围绕“提质”,康县正扎实推进“拆违治乱”进程,加快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自然文化特色保护和传承,提升建设品位,促进城镇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现代化生态特色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