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宜黄县检察院依法对本县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提起公诉

近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以李某某、章某某、吴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以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纠集在一起,携带管制刀具,吸食毒品,酒后无故随意砸烂夜宵餐店物品,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多次处罚后,仍不悔改。2017年9月某日晚上,李某某、章某某、吴某某等人酒后,以和被害人谭某发生身体碰撞为由,对谭某、郑某等多人进行殴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2017年11月某日深夜,章某某、李某某、吴某某、胥某某等人无故殴打邓某后,邓某邀集洪某、韩某、艾某等多人进行报复,次日凌晨,双方相遇后相互殴打,因双方携带枪支及匕首参与斗殴致双方各死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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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已经吹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坚决履行检察职能,快速批捕,精准起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与全县人民一起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扫黑除恶,需要全民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0794-7602000(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jxyhjcy@163.com。‍

审核|刘敏

签发 | 乐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