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傳媒獲悉,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公佈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公告),自4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
據深圳海關關稅處介紹,與2018年5月的降稅幅度相比,此次降稅幅度更大,尤其對於製造業進口貨物來講,增值稅稅率減幅達18.75%。同時,降稅政策讓利於民,將會更加刺激國內進口需求,拉動進口增長,進而增加稅收規模。根據測算,4月1日到今年末,深圳關區進口企業在此次降稅政策中獲得的紅利年內可達220億元以上。
對於深圳的製造業來說,此次3個百分點的稅率降幅確實是一場“及時雨”。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國家增值稅降稅政策出臺,對企業降低稅負、增加利潤有積極作用,尤其是對於毛利率較高的創新生產型企業,更為顯著。此外,得益於稅率下調,企業的減負、減稅效應也從產品環節向消費環節傳導。
此外,海關還提醒相關企業:按現行規定,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但為保證廣大進口企業利益,切實享受改革紅利,根據海關總署統一安排部署,凡提前申報貨物,如在4月1日或之後到港,都將適用新的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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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黃海琳
通訊員 蟻鎧泓 張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