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盈 江 县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报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彻底铲除阻碍文化和旅游领域健康发展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不断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营造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经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收集盈江县境内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渉恶及“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歌舞娱乐场所出资人或合伙人具有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黄赌毒”及参与重大群体性打架斗殴等行为。

(二)文化娱乐场所或景区景点聘请“黑保安”,维护场所秩序的行为。

(三)各类游戏游艺场所无证经营组织大量人员参与涉赌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类演出市场囤票、炒票且高价垄断或欺行霸市等行为。

(五)各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无证经营且长期接纳未成年人或长期被恶势力把控经营等行为。

(六)文物市场把持操控文物拍卖、严重盗挖国家文物等行为。

(七)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及周边等游客集中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八)旅游行业支撑不合理低价游的灰色利益链相关利益方(购物店、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员)等黑恶势力。

(九)村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集中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行为。

(十)黑恶势力参与的“黑社”“黑车”“黑导” 等违法经营现象。

(十一)长期霸占集体旅游资源,为个人牟利,损害群众利益的(农家乐、山庄、观景台、停车场、加水站、集体经济形式的酒店、饭店)等黑恶势力。

(十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行为。

(十三)党员干部及所有受委托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对涉文化旅游行业内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十四)其他文化和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692-8118481,8180608

(二)信函举报: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盈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电子邮箱:715235932@qq.com

三、举报要求

(一)对举报、提供线索者,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二)举报人检举、掲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准确、详细,包括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仅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