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底派出所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

鲁甸县公安局江底派出所紧紧围绕以扫黑出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各项公安工作,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工作思路,2019年4月19日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行政拘留一人。



2019年4月18日14时01分,家住鲁甸县江底镇水塘村徐某正电话向江底派出所报称,但某华到江底镇水塘村民委员会辱骂我,请公安机关出警处理,接警后,江底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立即得知,但某华到水塘村反应灾后重建和扶贫的事情过程中,水塘村副支书徐某正多次向其解释相关政策后,但某华都不听,在水塘村委会大吼大闹,并对徐某正污言碎语的进行辱骂,在场人多次对其劝说下,但某华都不听,江底派出所将但某华传唤到江底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经询问,但某华对其侮辱徐某正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鲁甸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但某华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二日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