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掐架”那些事

近些年来,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围绕商标行业领域,食品行业出现了王老吉VS加多宝、苏州稻香村VS北京稻香村,白酒领域的洛阳杜康VS白水杜康等诸多商标侵权纠纷。

他们通过诉讼渠道,你来我往,相互提起诉讼,互不相让,在食品行业,两家业务经营类同的企业因为商标“掐架”似乎成了一件常事。

近日凭借营销跻身白酒行业“网红”品牌的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日前卷入商标争议风波。在重庆江小白与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权诉讼中,江小白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商标诉讼请求,“江小白不能使用‘江小白’商标”这一话题随即引发热议。江小白方面随后发布声明称,除江小白外,无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标,此判决并不影响江小白产品正常销售。江小白副总裁刘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涉及争议的是一个竖排版的商标,仅仅是江小白上百个商标中的一个,并未涉及全部商标。

然而还有两家白酒企业也在掐架,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飞天不老酒公司和全顺酒业公司关于“飞天茅台酒”商标也发生了商标争议。

商标的基本作用就是为了在同行业中与其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区分,把商标进行注册就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在同行业里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独占性和垄断性。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商标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商标是万万不能的。为了企业明天“钱途”光明美好,还是申请注册保护为好。喜欢我就关注我,欢迎大家评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