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上“失信人员名单”,这个“老赖”慌了神

“毛某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法院已将你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且即将发布……”

“法官等一下,我马上筹钱来缴纳执行案款!”

毛某与罗某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10月24日毛某向罗某某借款15000元用于资金周转,约定2017年11月24日还清,之后毛某未按约偿还,罗某某诉至余庆县法院,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由毛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罗某某借款15000元及利息。但逾期毛某未履行。2019年1月16日罗某某遂向余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向毛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毛某置之不理。事后,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寻找未果,电话联系均不接听,几经周折,执行法官巧妙添加了毛某的微信,并通过微信再次向其送达相关执行文书,毛某以做生意亏本、在外打工未发工资、与罗某某达成和解等理由逃避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瓶颈。日前余庆县法院即将发布2019年第一期失信人员名单,执行法官灵机一动,于2019年4月25日将正在制作的失信名单通过微信发给毛某,并告知其“榜上有名”,明确告知,将通过微信和张贴公告形式对外公布,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对话。听到这个消息的毛某“慌了神”,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向其了解如何能从“榜上”撤下自己的头像,执行法官告知毛某,只要在2019年4月26日失信名单发布前履行完执行义务,就可让其“榜上无名”。那个自称 “身无分文”、没有任何收入的毛某一夜之间拿出了15000多元,于失信名单发布前交清了全部执行案款。

法官寄语:公布失信人员名单是人民法院执行的惩戒措施,目的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捍卫司法的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