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交代清了,心里的‘石头’也就落地了”

“本以为这件事即使被人查到了也没什么,一我不是党员,二是数额也不大,但是当市纪委监委的同志找我了解情况后,我就一直担惊受怕,尤其是在知道陈昌被抓后,我经过反复细想斗争,才终于下定决心向组织坦白,争取得到党和政府的宽大处理,现在问题交代清了,心里的‘石头’也就落地了”。2018年10月的一天,田某某来到第六纪检监察室主动向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交代问题。

田某某原是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村委班子成员,说起他自首的原因,应该先从他们嘎查的原党支部书记陈昌说起,原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党支部书记陈昌在幸福嘎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女儿陈某某利用国家脱贫项目,通过与他人伪造购买脱贫羊协议,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3万元,市纪委监委给予陈昌开除党籍处分,将陈昌、陈某某移送司法机关;田某某和刘某某、张某某三名村委委员在2017年协助陈昌办理农业受灾补偿工作中,与陈昌相互勾结,通过分别虚报旱地绝产面积151亩的方式,合计骗取农业保险金2.7万元。当市纪委监委对陈昌立案后,找到他们三人了解陈昌骗取扶贫款的相关情况,三人以为是合伙骗取农业保险的事情“东窗事发”,便几次私下商量如何应对纪委调查,但都没有商量出解决的办法,就在此时他们了解到陈昌已被市纪委监委查处被批捕的消息后,三人更加寝食难安,害怕陈昌将骗取农业保险的事情交代出来,就在三人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们了解到市纪委监委对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理的政策宣传后,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他们最终放下了思想包袱,选择了相信组织,向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有关问题。

十八大以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将反腐和防腐视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步调一致的理念,不仅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强力度,同样在预防腐败上谋思路、出实招,通过针对性开展全市基层警示教育会、观摩职务犯罪庭审现场、编印基层“扶贫领域”腐败案例手册等方式,进一步扩宽宣传途径、扩大教育群体、扩展教育方式,实现了基层警示教育“因材施教”,确保了警示常在、提醒常在、震慑常在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防腐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氛围。

(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