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这种操作!男子拿“石头”当钻石骗了东莞金银店老板142000元!

男子邱某用7块钻石状透明晶体冒充“钻石”,居然将东莞虎门一家金银回收店老板骗倒,并屡屡得手。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向金银店老板退赔142000元。

2018年2月6日,现年47岁的广东连平男子邱某来到虎门镇一家金银回收店,拿出2颗“钻石”,问店老板是否回收。邱某声称,这是他2015年在香港买的钻石,现在资金周转不灵,打算卖掉,购买凭证和相关证书都有,但被他的老婆锁在保险柜里了。该店老板找来一个老乡帮忙,两人均无珠宝鉴定资格证书。他们一起自行拿工具检测后,认为是真钻石。店老板就答应买下来,给了邱某51500元,也没有再问邱某索要相关“钻石”来源的凭证。

随后,当月9日、12日,邱某又分别拿了2颗和3颗“钻石”给该店老板。邱某前后共用7颗“钻石”,拿走该店老板142000元。

3月1日,金银店老板拿着这些“钻石”准备卖给一个钻石收购商时,被对方告知为假钻石。店老板大吃一惊,迅即到公安机关报案。次日下午4时许,邱某又来到店里,意图再次行骗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专家鉴定,这7颗“钻石”均为合成碳硅石,也叫莫桑石。莫桑石是一种外形很像真钻石、硬度也很接近真钻石的一种人工合成物质,跟钻石的价格相差很远。

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文/见习记者 王子玺 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黄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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