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新个税法后你能省多少?(附薪资计算)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后,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不太好理解,小编来个通俗版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2018年10月-12月工资的计算,是指税款所属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纳税申报时间点,说的再通俗一点:

就是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2018年10月-12月工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计算公式:=

ROUND(MAX((收入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CASE:能享受多少"新政优惠"?

假设甲公司员工小王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改革前的税法规定,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3%的税率,每月需缴纳45元个税。改革后,甲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个税负担降为零。

假设甲公司员工小张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工资收入1万元改革前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555元,每月缴纳的个税为745元。

改革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元/月,每月仅需缴纳290元,减税455元。未来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税负下降将更明显。

按上述方法计算,如果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收入2万元改革前的每月需交个税3120元,改革后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每月个税1590元,个税负担明显减轻,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