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劳务费几个月一块发怎样避税,谢谢?

Artinna-Lau


说到避税这个词,我们要保持谨慎的态度。首先,对于800元的报酬来说有没有必要去进行过多税务筹划。即使是比较高的劳务报酬,更多的情况下也是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也要尽可能地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劳务报酬的预扣环节。

今年劳务报酬的计算有几个变化,最重要的是将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共同合并作为了综合所得。因此,对于劳务报酬的计算在预扣环节和最后汇算清缴是不一样的。

在预扣税的环节,应纳税所得=收入-费用。

如果收入不超过4000,费用为800元。如果收入高于4000,费用按20%计算。

所以,在预扣税的环节,如果单独一个月发,没必要扣税。如果几个月一起发放的,有可能会需要交税。这个时候,最好是要求对方公司及时进行发放和申报,避免被占用资金。

2. 劳务报酬的汇算清缴环节。

在汇算清缴环节,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这个时候最后所缴纳的税额很大程度上与工资薪金有关,如果最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

比如,老王的工资是5000元,劳务报酬每月800元,在汇算清缴环节算上各项扣除之后,老王无需纳税,那么也就不用去额外做税务筹划。

如果老王的工资是12500元/月,那么本来可以按照3%的税率交税,就因为加上了这个劳务报酬,会使得税率变为10%,而需要多交税。

这时候可以看看个人有没有其他的扣除项目,比如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差旅费津贴、公益捐赠等等。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扣除,是合理降低税负地有效途径。

当然,个税的各项扣除政策和税率的制定,更多地需要体现税收的公平。能力越大,承担的责任也越大。只要不交冤枉税,该交的还是按照规定交吧,这也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


财会小童


劳务费按劳务报酬所得在支付环节由支付单位做为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年度结束并入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稿酬一起做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由于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环节适用的税率表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不是同一个税率表,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在支付环节预扣的是体现在已缴税款的,因此不管支付环节预扣的多少,汇算清缴之后,结果是相同的。

所以支付环节没有必要做税务筹划。

举栗:全年劳务报酬所得9600元,每月800元,如果每月发放劳务报酬所得 800元,是不需要预扣的,因为减除费用为最低为800元,这样,年度结束计入汇算清缴的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依据=9600×(1-20%)=7680元。

假设你还有工资薪金收入等其他综合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等相加之后,综合所得最后适用税率为10%

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支付环节没有预扣,那么汇算清缴需要扣除10%,如果支付环节预扣了 那么汇算清缴时预扣的做为已缴纳税款,应补退税款统一按10%最终税率计算,因此预扣多了会产生退税,也就是说汇算清缴一并找平了,预扣不会影响应缴税款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