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五号】永仁:都是贪心惹的祸

当你发现别人的银行卡被遗忘在取款机里,你会怎么办?

不想找麻烦,换台取款机。

拔了卡扔掉,什么也不能阻挡我取钱!

人要将心比心,把卡交到银行或派出所。

取它!谁让你不取卡,反正我不取别人也会取。

怎么可能有这种好事?

取钱不是需要密码吗?

……

还真有这样的事儿

但摊上了这样的“好事”

贪心的选择

恐怕会让你吃不消

离开银行忘取卡

2019年10月15日晚21时许,周某某到永仁县某银行取款机上存钱,因身体不舒服,他存完钱没拔卡就急急忙忙地走了。过了几分钟,周某某接到了取款1000元的短信通知,他才想起自己的银行卡还插在取款机内。他立即返回取款机处,却没有找到他的银行卡。随后,周某某便到永定派出所报了警。

一时贪心惹了祸

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通过银行的监控锁定了嫌疑人。10月23日,取走周某某银行卡内1000元钱的高某某被民警抓获。

据高某某陈述,10月15日晚,他到某银行的取款机取款,因为1号取款机只能存款,他便来到2号取款机等待。等到前面的一个男人操作完离开,高某某便来到取款机前插卡,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法完全插进去,他一看取款机的屏幕,没有输密码竟然有“取款”的按钮,犹豫了两秒便按了“取款”按钮,从中取出了1000元钱。随后,他换了一台取款机查询余额,发现余额竟然没有减少,于是就拿着刚取出的1000元钱离开了。

对于“从天而降”的1000元,高某某心中暗喜却有些担忧,即使心中有疑问,他也没有向银行或派出所反映该情况,而是很快地将1000元钱花了出去。

最终,高某某因盗窃被永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高某某对于自己的盗窃行为后悔不已,主动将1000元钱还给了银行卡的主人周某某。

一时的贪念,让他身陷囹圄

一时的侥幸,让他追悔莫及

天地之间,物各有主

非吾所有,一毫莫取

别让贪婪蒙了心

因小失大毁一生

以案释法

对于利用他人处于取款状态的银行卡进行取现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的,依法应构成盗窃罪。

解释:已输好密码等待取现的银行卡等同于现实的财物,行为人后续输入取款数字的行为,是一种自认为不被发现(秘密)的方式直接窃取财物的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达到数额较大的,可以依法构成盗窃罪。

大家去银行取款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将银行卡遗落。若发现取款机异常,可及时向银行反映情况;若发现他人的银行卡,应主动上交银行,切勿贪图钱财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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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