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对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吸毒的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开展联合收监行动。
法不容情,刘某终被送往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等待她的,是6年零1个月的有期徒刑。
刘某被强制收监
社区矫正期内
3次被书面警告
今年40岁的刘某,2018年11月22日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年。她于同月15日生育一子,法院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同年12月25日,刘某在雨花区同升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刘某入矫后,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经区司法局、检察院和同升司法所多次训诫、谈话无悔改。
2019年4月,刘某未经请假前往衡阳,第一次被司法行政机关书面警告;5月至6月,刘某电子监管手机不按规定使用,恶意毁损电子腕带,违规达19次之多,第二次被书面警告;6月21日,在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组织的尿检中,她被现场检出吸食甲基安非他明(冰毒、麻古),第三次被书面警告。
7月22日,区司法局以刘某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6条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72条规定,向区人民法院提请收监。
7月24日,区法院作出将刘某收监执行决定。
家属恶意阻拦执法
被强制带离
接到法院裁定后,刘某以其丈夫尚在监狱服刑,8个月的婴儿无人抚养为由拒不配合,导致收监执行无法执行到位。
“刘某伙同其公婆向司法行政机关编织谎言,称孩子不是她丈夫亲生的,如果自己被收监,小孩出了事让司法局负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秦高辉告诉记者,鉴于刘某一案的特殊性,区司法局与公、检、法、民政、街道、社区、福利院等部门和单位多次沟通协调解决刘某小孩的抚养问题,并形成一致解决方案。
司法局要求做亲子鉴定或建议将婴儿送往福利院,刘某既不配合做亲子鉴定,也不愿在将小孩送福利院的手续上签字,“小孩后续抚养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她就没办法收监”。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11月14日上午,区司法局联合多个单位对刘某开展联合强制收监行动。
收监现场,刘某及其家属百般阻挠。刘某抱着孩子不放手,家属护着刘某。刘某婆婆甚至爬上楼顶以跳楼相威胁,后被强制带离。
多部门联合帮扶
小孩后续抚养问题
刘某被收监后,针对其小孩抚养困难等实际问题,相关部门在社区召开现场协调会,现场捐款数千元,解决刘某家属及小孩的临时救助问题。
“后期会将这个小孩列为重点帮扶对象,每年进行定期困难帮扶。法院、检察院会启动司法救助基金,对其家庭进行司法救助。街道和社区也会联合民政部门对其家庭实行定期救助和帮扶。”秦高辉说。
“一些女性罪犯在立案期间怀孕,带有明显的逃避刑事处罚的故意。暂予监外执行后,又以孩子为‘挡箭牌’,钻法律空子,认为执行机关对她们无可奈何,无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损害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极易引起适龄女性罪犯效仿,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分管领导黄滔表示,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但社区矫正威严不容挑衅和侵犯,违反必被严惩。
■ 记者手记
铁面执法后的脉脉温情
刘某被强制收监,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惩罚教育了被收监人员,又向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各部门联合对刘某家属及小孩的人性化帮扶,又是对犯罪人员及其家庭的人性关怀,同时也是对犯罪人员人权的保护,展现出司法机关铁面无私下的一腔温情。
文|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彭冬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