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莒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黄色)

受大范围不利气象影响,根据分析研判,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2月8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9日9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迅速落实如下应急措施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导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铸造、砖瓦窑、陶瓷、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矿渣加工等行业实施停产措施;铁合金、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焦化行业、炼油与石油化工、有机化工、酒精制造、人造板、塑料制造、橡胶制品企业、石灰窑企业落实相应停限产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二)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小区室外配套作业等(地下工程除外,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

(三)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沥青拌和停止生产,严格落实封闭、苫盖等降尘措施,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四)县城建成区内禁行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的煤炭、渣土、砂石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低速货车停止运输。

(五)县城建成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全县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相对湿度,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