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保康:22人涉黑案件中半数骨干人员认罪认罚

近日,保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德合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一案,经过该县法院4天的公开庭审宣告结束。这是保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被告人高德合为形成和扩大自己在保康境内的势力和影响,先后纠集、网罗被告人齐磊、黄博、王健、王春森等社会闲散、刑满释放、前科劣迹人员,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扩大非法影响,牟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了以其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为巩固地位,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任俊峰、陈继孙、詹新捷等成员在加入组织前均遭到高德合的殴打,后迫于高的淫威及该组织的社会影响“臣服”于高德合,使得组织逐渐壮大,形成以高德合为首,齐磊、王健、王春森等骨干分子积极参与、其他组织成员参加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对于这样一件在当地有影响、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案件,保康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受理前即选优配强公诉团队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和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通过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共向公安机关发出两份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取证意见60余条,公安机关补充证据100余份。经过认真审查后,对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确定22人以涉黑犯罪先行起诉,对不涉黑的另外11人以共同犯罪依法分案起诉,坚持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以及个案罪名采取多媒体示证,形象、直观地展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增强了证据分析说服力,有力的指控了犯罪。庭审前,被告人齐磊、王健2名主犯和其他3名积极参与分子主动认罪认罚,黑恶势力骨干人员认罪认罚率达50%,另有3名积极参与者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县直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群众代表、被告人亲属以及媒体记者共计200余人观摩了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这不仅是庭审现场,更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课,通过公诉人的有力指控,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让我们看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

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