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淵讀史記
從秦孝公到秦莊襄王時期,秦國內部團結穩定,沒有農民起義爆發,我認為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秦國民眾是秦法直接受益者
現代人一說秦法,腦袋裡第一直覺就是“暴虐”,實際上這不是事實。我們來看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這幾條沒有一條是專門針對普通老百姓的:
比如說廢井田、開阡陌核心就是增加耕地面積、允許土地私有買賣,這在在戰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革新,極大地促進了生產;實行郡縣制,其實就是變相削弱了貴族特權,能力強的普通人就有了上升的渠道;獎勵耕織和戰鬥,對普通民眾來說就是一大福音,只要肯辛勤耕作、英勇作戰,就能得到爵位獎勵,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好事;連坐法,早已有之,秦國實行的很徹底,但對安分守己的普通百姓來說,影響不大(想想警察到過你們家幾次就明白了),主要是整治那些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之流的。變法初期,政策執行得很到位;中央政府還會及時派遣督察隊監督法律的實施。普通大眾都是這些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誰沒事撐得慌去起義造反。
二、什伍連坐制限制了群眾大規模起義活動
什伍連坐法將百姓按軍事組織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 這項政策極大限制了民眾的大規模起義,你想,假若有一家想造反,其他家就要及時舉報,舉報有獎;若是不舉報,就要嚴懲。在利益面前,有多少人經得住考驗?只要有小股起義,政府很快就會知道,就能夠及時鎮壓,掀不起什麼浪花。
這項政策對統治階級極其有利,後世曾有一尚書對皇帝說連坐法太殘忍,結果被皇帝大罵了一通迂腐。
三、從秦孝公到秦莊襄王秦國國力大增,普通民眾都在受益,沒有起義動力
從秦孝公到秦莊襄王,秦國始終在快速上升通道上,民眾在經濟、政治上享受政策紅利,作為秦國國民的榮譽感也是剛剛的。就算有少許不滿,一般也不會爆發。任何時代百姓都會有不滿情緒的,但只要國家處於上升期,基本都不會爆發,為什麼?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什麼時候百姓愛起義?一般都是在國家成熟期、衰落期。不信你看看新聞,全世界哪些地方百姓喜歡遊行就知道了。
綜上所述,秦法為民著想,秦律嚴酷,百姓受益多,自然就沒有起義的了。
小楊品史
秦法暴虐是後世某些人為了掩蓋一些真相胡亂編的,秦是亡於六國復辟而不是農民起義!
那麼為什麼會說秦法暴虐的了,一君臣違法是要處罰的,也就是皇權在法律面前與平民無二,這個就是秦民只需要依法辦事,不需要做多餘的關係網,這個直到秦昭襄王殺白起才開始逐漸失去秦法的嚴謹高效!
那麼後世說秦法暴虐,其實都是隻知其一 不知其二,跟風炒作避免人們思念秦時,從最新的一些考古發掘出土的秦時起的法律,我們可以獲知秦法不是暴虐而是細緻,如秦時期由於鐵製農具和耕牛在當時的使用我們就可以知道,秦時耕牛鐵製農具由國家統一分配和管理,具體到從上級直接管理工作人員到發放人員和使用人員,對於牛的使用具體到使用多久時間需要休息,使用到牛變瘦多少需要耕多少地不能過度使用,凡事沒有一規章制度辦事者就犯法了,那麼處理起來先是使用者,再是直接管理工作人員在到管理現場工作人員負責人,都是要進行處罰的,也就是連坐!
一人犯法相關者集體連坐,要是拿到現代社會,那麼就沒幾個人敢去犯法了,也就是你只要犯法那麼你的負責人和負責人的管理者都要處罰,現在的社會還不如秦時代的法律,在歷史上依法治國的在我國就秦朝一個朝代,後世為了避免大家知道秦時期的真實法律法規體系就不停黑秦朝,要知道後世朝代的特權階層和腐敗都是先亡法後自亂,都是亡於農民起義,而特權階層從來都是在律法之外,就如古話刑不上大夫,官不下庶民,直到後世科舉制度才得到緩解,而秦朝則是有能力才有官位沒能力就會變成庶民,你說那個朝代會執行秦朝時期的律法就算當今世界也沒有那個國家會如此,天下雖大,但是利益集團是不會放棄特權,普通人獲得特權同樣不會再把特權給別人,這個就是秦時期律法只能算是一個歷史上特有的!
蕭瀟炎
我認為秦法不僅不暴虐,而且非常先進,甚至現代社會都適用。說暴虐的是因為他對犯罪的處罰力度非常大,只要輕微犯罪都會割五官砍手砍腳,並且家人都會連坐處罰,一旦犯罪基本一輩子玩完。
當然秦法的利遠大於弊的,
首先就是公平,大到秦王小到庶民,都必須遵守秦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其次,秦法分的非常細緻,小到民間生活,大到廟堂朝政,事事有法可依。商君說過他的秦法如果實行,秦國的大王即使是庸才,或者秦國沒有秦王即位,整個國家依然可以依照法律正常運行。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耕戰獎勵制度,這是秦國得以強大的根本原因。在商君變法之前,窮人一輩子得做窮人,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貴族世代是貴族。秦法實行後,秦國人只要上陣殺敵就能得到獎勵,不僅有金錢還能得爵位。這對底層窮人來說是莫大的機會,搏一搏整個家族的榮華富貴就有了。換算成現代來說,比如打仗你殺一個敵人,就能得到幾十萬的獎勵,殺5個敵人直接升你做公務員,要是第一個攻破城池的,直接小兵升營長。立功越多得到的越多,即便戰死了,家人除了能領到軍功獎勵外還能得到安家費。史書記載“秦人每逢聽聞打仗,個個捶胸頓足,急不可耐,敵人的首級意味著金錢,豪宅,美妾。獲得軍功是底層秦人逆襲最快最有效的一種方式,無人在乎生死”。這就是同樣的兵,秦兵戰力遠強於關東六國的原因。
士兵可以上陣的軍功。老百姓靠種田一樣可以獲得獎勵和爵位。只要上交的糧食足夠多,百姓一樣能當公務員,所以即便不打仗,秦人農業發展也是很積極的。
綜上所述,民變造反多數是活不下去,但秦法給到百姓很多機會,而且並沒有實質上壓迫百姓,所以不可能有大規模的人跟著造反。
肥蘑菇2
秦國是以“道法”治天下,以百姓貴族形成的“國人”為主體號令天下。
直接感覺秦國“道法”近於暴戾的,是儒家,因為他們是通過周公“明德慎罰”、“制禮造樂”由被戰敗的九黎部落遺民轉變而形成的“新國人”。
當時的“農”,可不像今天的“農民”,他們是“國人”,是奴隸主的一部分,而受到他們統治的,則是“民”,“民”的本義,就是被琢瞎一隻眼的奴隸,後來因為周公的努力,他們得以轉化為“新國人”,由於他們數量較大,使“黎民百姓”成為一種社會建設主力。
河東來
這秦國的法律,大概還是要從他開始說起吧..............
在商鞅變法的近20年裡,秦國空前地富強了起來,不僅收復了戎、狄等許多地方,而且各諸侯國也一改過去鄙視秦國的態度,紛紛向秦孝公祝賀,連周天子也給予秦國以特別的禮遇。現在讓我來說說,這次變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頒佈法律,編訂戶籍,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
商鞅以鐵腕手段推行變法,刻意製造出一種絕對服從法令的政治氛圍,用暴力手段鎮壓反動派,又主張輕罪重罰,以求大治。這次變法之後導致秦帝國曇花一現的強盛,也暴露了這種苛法的侷限性。
當時周王室弱,戰國諸侯爭城奪地,使得人民無法平靜地從事生產。(這仗什麼時候是個頭啊?還讓不讓人過日子啦!)當時的政治家們已明確看到這一點:“欲為天子,民之所走,不可不察。”(《呂氏春秋·功名》),也就是說,需要“休息”的人民迫切需要統一,而秦國變法之後的強大也為統一全國做好了準備。自秦孝公始到莊襄王,他們縱橫搏擊,左右征戰,為秦王政(後來的秦始皇嬴政)最後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公元前209年,陳勝、吳廣大澤鄉揭竿起義,隊伍蓬勃發展,建立了政權,佔領地盤日益擴大,直至進逼都城,但還是不可避免地失敗了。但是反秦的浪潮已經被激起了,秦的統治最終被劉邦、項羽的起義軍推翻了。
最後,小編想說,好的法律必須合乎人道,不然,它就會被人類的自由所摧毀,而不管它有多麼強大!小編愚見,還請各位大神幫忙指教一二!謝謝啦!
歪Fi在重慶
一、法治就是治理暴虐的,這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有某法暴虐。
1、歷史上是現有人治、刑罰,然後才誕生的法治。而法治與人治的根本區別,或者說最大不同,就是公開。犯什麼罪、受什麼刑罰,以法律條文的形式事先公開。西方法治以漢莫拉比法典為標誌,中國古典法治以商君書、商鞅變法為標誌。共同點都是刑罰條文的公開。公開會導致刑罰更暴虐、還是更人性化?這是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的問題。
2、“不患貧患不公”是人們的普遍標準,在對刑罰的寬鬆與嚴酷的個人感受上,同樣遵循這個標準。“殺人償命”就是一個共識,槍斃殺人犯,從來就沒有人吐槽暴虐的。法治的公開,天生就迎合了人們“不患貧患不公”的思想,何來暴虐的吐槽?“法治暴虐”只能是別有用心者的捏造和欺騙。
3、從歷史事實上說,從“殺人償命”到殺人罪被分為故意殺人、傷害致死、過失殺人、防衛過當、正當防衛,只有故意殺人才槍斃,殺人“償命”的只有五分之一。這是更暴虐、還是更人性化?畫地為牢的故事,講的就是武吉過失殺人要被問斬,姜子牙救了武吉;現代社會過失殺人根本就不會被判處死刑。這都是法治對刑罰的貢獻。21世紀的人再說“某法暴虐”,就不是被騙,而是你自己弱智了。
二、沒有農民哪來的農民起義
1、秦國商鞅變法後,“廢井田、開阡陌”,“人皆自由民”勉強算得上是農民。其餘六國雖然也有變法,但卻並未改變相關土地政策,依舊是士大夫和奴隸的社會。六國再多人反抗秦國,也不是“農民起義”。而陳勝吳廣起義的最重要原因,恰恰是秦國十年滅六國,秦法根本不可能十年在六國普及。商鞅變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是車裂商鞅。在秦國本土尚且如此困難,商鞅為自己的變法付出了受車裂而死的代價,六國普及法治有多難、需要多少時間,是很顯然的事。十年滅六國可以,十年普及法治不可能。
2、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有很多的歷史性貢獻,比如修長城、統一文字車軌度量衡、修直道河渠等等,但是,卻少了最重要的一條:在秦朝推行秦國法治。這一點,決定了六國起義的不是農民,同時也決定了秦朝最終被六國復辟勢力並非意外。秦國的復辟勢力能車裂商鞅,六國的復辟勢力當然能推翻秦朝。車裂商鞅之後,秦國能依然堅持法治150年,依靠的是秦國變法20多年的根基和150年的社會實踐,百姓對法治的體會、共識、擁戴。而在六國,既沒有變法的根基,也沒有百姓對法治的體會、共識、擁戴。這才是秦朝突然崩塌的根本原因。
三、秦國法治的輝煌是人類歷史上的高峰
1、秦朝奄奄一息之際,驪山地區有近百萬的刑徒。刑徒實際上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勞工。勞作是有工錢拿的。而且細緻到勞作、自帶口糧的勞作、夫妻一起勞作、攜帶孩子需要照顧的勞作等不同類型,類型不同勞作的工錢也是不同的。與現代社會認知差異很大的是,運輸力低下的公元前,糧食的運輸和起炊做飯對勞動力的佔用是很大的。正因如此,才有這種特有的不同勞作類型的區分。第二類是罪犯。他們是依法被刑罰勞作的。
2、章邯在驪山刑徒中組建成了刑徒軍,並爆發出極高的戰力,所向披靡。陳勝吳廣的“農民起義軍“被章邯的刑徒軍打敗,陳勝吳廣被“農民起義軍”殺死。至於編造的”楚雖三戶亡秦必楚“的楚軍,領袖項梁一樣死於刑徒軍刀下。章邯,甚至最後的王離軍,最後的戰敗,是糧道被斷,失去了後勤補給。說白了,是這個時候的秦朝廟堂,已經是汙穢不堪了。在此之前,秦二世胡亥就有過屠殺自己兄弟姐妹、贏氏子孫的瘋癲。秦朝廟堂的汙穢,已經是文字無法形容了。
3、表腦殘的說刑徒是被強迫。給你一支槍,讓你押送10名和你同樣荷槍實彈的罪犯,你是敢做、還是你能做到?除秦朝之外,世界歷史上從未有人做到過!章邯的刑徒軍做到了。試問:刑徒為什麼會在秦國奄奄一息的時候,不惜上戰場流血犧牲,也要保衛這個刑治自己的國家?唯一的可能,是秦人對國家的熱愛,對法治的信服。罪犯對自己被依法判刑心服口服。缺少任何一點,都不可能讓同樣武裝的刑徒不反戈,而是自願為國而戰、願意流血犧牲。
刑徒都對國家如此熱愛,試問這個國家是暴虐、還是仁愛?秦法所取得的輝煌,是中國歷史上、世界歷史上無以比肩的。
滄桑短笛
現在說的秦法那個時候叫秦律,秦律出現於戰國中期孝公商鞅時代,一直延續到了秦末。秦律的目標就是要對利益分配進行重新調整,以達到秦國綜合國力強盛,繼而統一天下的目的。
秦律有一點是反人性的,那就是砍除懶惰之人,不留無用之人。秦律要求人人出力,無論耕戰,對於不出力的人要進行懲罰,而且是輕罪重罰,秦國人樸實厚重能辨明是非好壞,知道人人勤奮是能帶來好生活的,而且也儘量地不去觸碰秦律底線,時間長自然而然就習慣了,而且秦國貧弱經常受魏國欺壓,忍耐力自然強,秦律不算什麼。
那麼統一了,不能再用戰時思維去對人進行要求了,時刻繃緊神經怕觸法,人的神經受不了,尤其是六國人。他們很多人有劣根難除,一旦觸法又輕罪重罰受不了。所以,一觸即發就出來鬧事了。
戰時用非常手段是環境所迫,但是統一後就得試著一點點改變,人性嘛惰性是難以根除的,還有嫉妒,仇權富,貪心等等,如果真是秦國那樣的半法治國家統治兩千年,或許中國人的劣根性會少很多。中國人的劣根大多是儒家慣出來的,仁義道德表面上是我為人人,但同時讓我為的“人人”不思進取、怨天恨人、惰性難移、劣根叢生。
夕下洛陽
秦法不是暴虐是犯法必究,而且是懲罰極其嚴重。
這一點,秦國的整體思想是來自於商鞅。商鞅是法家的大賢,法家就是提倡用法律治理國家,在七國爭雄的時代,這個時候,秦國面臨情況比較嚴苛,所以商鞅選擇用嚴酷的法律,來治理這個國家,提升整個國家的中央集權制度。
在那個時候,一個人只要在秦國犯了一點點小的事情,就會受到比較嚴重的刑罰,比如說割掉鼻子割掉耳朵,或者是挖掉膝蓋,這種刑罰已經算得上是最輕的,比較嚴重的五馬分屍,腰斬,總之在秦國你只要是犯了法律你就必須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那麼很多人都會覺得這很不可思議,為什麼?如果說把法律給稍微變得嚴苛一點兒,我們肯定受不了,為什麼秦國的老百姓能夠忍受這樣的法律呢?
很簡單,因為國家給了這些秦國的百姓一個能夠晉升的途徑,這就是著名的軍功制度。
你在戰場上面殺的敵人越多,你就能獲得更多的賞賜,你在田地裡面種的糧食越多,給國家繳納的糧食越多,你就能獲得更多的爵位。
對於所有的秦國老百姓來查這一點簡直就是逼迫著他們不斷地為這個國家的勝利在積極的做站,積極的種地,積極的去替這個國家執行她的法律。
為什麼?因為國家要給你頒發獎賞肯定要打勝仗,不打勝仗,你的小命兒都丟在戰場上你靠什麼東西去拿著首級和國家請功!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是為了戰爭服務,這樣的話,國家才能去打大的戰爭才會創造大量的戰功讓你去搶讓你去拿證的話你就能獲得更多的賞賜,整個國家可以說為了打仗已經是不惜一切,比如說最近一次出土的秦簡,裡面就一個秦國的士兵向自己的家庭索要生活費用,因為軍隊不給生活費,用你的生活費用都是自己負擔的。
這對於所有的秦國民眾來說,他們有了一個宣洩的出口,對於百姓來講,最恐怖的一件事情就是把他們所有的出路全部堵死,站的話,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假如當官兒的永遠是當官兒的,當兵的永遠是當兵的,當奴隸的永遠是當奴隸的,那這個社會就失去了動力,(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所有人都像條鹹魚了,反正做什麼事情,自己的未來都不會得到改變,秦國就是創造了這樣的一條晉升的途徑,讓所有百姓看到希望,所以秦法的嚴苛一定程度上也只不過是為了戰爭服務秦國的老百姓表示支持。
但是到了後來秦始皇一統六國以後整個秦國失去了創造大量戰功的機會,秦國的這一套制度遭到了最嚴苛的挑戰,最後,這套制度在巨大的入不敷出的前提之下,整體倒塌。
漩渦鳴人yy
法度也許應時勢!
秦法的制定正是秦國最危難的時候,也是天下紛爭,諸侯互毆的時代。
亂世用重典!要想在當時群雄並爭得年代裡崛起稱霸,用一般的法度,只怕是隔靴搔癢,不痛不癢。
所以當時商鞅向孝公建議儒家治國,道家治國之策,均被眾人恥笑,直到最後,搬出了法家重典,孝公方大悅,君臣同道,變法強秦。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章中雲:"治大國,若烹小鮮"。所以,治國就需把握火候。亂世崛起就需要用猛火,制定嚴明嚴苛的法令制度。猛火治國,必然會很“炙烈”和嚴酷。但是,沒辦法,只有使秦國置於這種炙烈中,方能強國。此亂世之為。
而秦始皇統一六國,群雄紛爭已罷,四海統一,政令統一,百姓安居。此時,就該用小火,施以寬厚之法令,休養生息,提升道德文明素質,而少一些嚴苛之法。溫火治國,才能使國人如沐春風,農耕興旺,此時,商鞅之秦法便有些不合時勢,秦國繼續延續嚴苛的秦法,會讓期待休養生息的百姓不滿,加上秦二世和胡亥,君臣同腐,所以導致了起義。
所以,起義的根本不是秦法之可可,而在於秦法不適於時勢。比如漢初,蕭何曹參便吸取了秦亡之教訓,建漢之處,施以仁政,無為而治,蕭規曹隨,才有了後續大漢數百年的興盛。
大嘴大師
秦法自然算不上暴虐,否則戰國時期,也不會有大量新秦民從六國遷居到秦國。
那麼,為何會爆發大澤鄉起義呢?
大澤鄉起義的導火線,就是一場暴雨阻路,戍卒們如果誤期,就會被殺頭。
然而,按照雲夢秦簡:“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秦朝政府徵發徭役,對遲到者最高處罰只不過繳納價值一副鎧甲的罰款,而且因為大雨導致的遲到和誤工,是不會進行處罰,而且會取消徵發的命令。
但這裡陳勝吳廣卻說誤期可是要殺頭,可見趙高胡亥此時已全盤修改了祖宗定下的秦法。
圖:湖北省雲夢縣秦簡法文化廣場
與此同時,劉邦也帶著一幫戍卒逃到了芒碭山裡,可見秦法之更改,已是普遍現象
那麼秦二世與趙高為何要將秦法改的更加嚴酷呢?理由很簡單——秦二世的上臺,乃由沙丘政變的矯詔,其政治合法性不足,雖然後來誅殺了最大的威脅蒙恬和扶蘇,但諸公子及其擁護者對此事仍大有疑惑,所以趙高才說:
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臣戰戰慄慄,唯恐不終,陛下有此後患,欲享安樂,豈非難事?那麼要怎麼辦呢?
趙高提出了更改秦法的建議:
“欲除此患,須用威猛。陛下可用法加嚴,令有罪相坐。如此,才能藉機盡除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如此陰德歸陛下,禍害不生,奸謀永息。到得此時,陛下方可高枕無憂,安享賢主之樂矣。”所以,到這時,秦法才變得嚴酷至極,結果,席捲天下的大冤獄從根本上動搖了秦帝國的統治根基,然而,渾渾噩噩的秦二世似乎絲毫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反而大興土木,且規模更勝乃翁,一條一條昏令陸續下達到了帝國的各個角落:
1.驪山先皇陵已經修完,那就接著修朕的陵,需要的人也不是很多,民夫七十萬足矣!
2.先皇已經下令停建的阿旁宮也要接著修,一人之心,千萬人之心也,朕要享樂,勞民傷財又如何?
3.朕的禁衛軍(秦稱中尉軍)也太少了,怎麼只有幾千?這是一個天下至尊的排場嗎?不行,再徵調五萬壯士來,為朕表演射御,豢養犬馬禽獸,以娛朕心。啥,養這麼多人畜咸陽的糧食與飼料不夠用?那還不好辦,從各地郡縣調撥來不就行了!不過送糧的人得發揚艱苦奮鬥一心為公的精神自備乾糧以節約國家的開支,朕剛當皇帝,要花錢的地方還多的很呢!
於是乎,帝國租稅日重,徵役不停,刑罰暴虐,黔首窮困,天下苦之。胡亥與趙高吞沒了人世間一切顏色,整個帝國籠罩在一片漫無邊際的沉沉夜色之中。
人性本惡,所以需要法律來約束,這是法家的基本思想。可惜法家永遠無法解決最高統治者的約束問題,於是讓事情充滿了變數,因為這樣的話,國家的治亂,便完全取決於皇帝的個人品質與其即位的合法性。而從秦孝公到秦莊襄王,六世秦王都是英主,且都無合法性問題,所以沒有產生問題。而一碰到秦二世,就完蛋了。這就是純法家的最大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