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添乱!冠县警方依法处置3起“涉疫”警情

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2月7日讯 众所周知,一段时期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意蔓延,抗击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减少人群接触和疑似病例出现,党委政府和多个部门已经接连发出防护倡议和相关通告,但偏偏有些人充耳不闻,甚至个别人员以身试法,其结果只能是被依法严惩、付出应有代价!

近日,冠县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置三起“涉疫”警情,相关当事人被严肃处理,其中两名被采取拘留措施!

2月5日,清泉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一条信息:“在这疫情严重传播中的时间,在城区可以出售啤酒鸭,并接受全天预定送货上门……”

很明显,这样的做法极易增加不同人群接触风险,显然是不被容许的。最终,公安机关确定信息由居民周某(男,31岁)发出。其本人对近期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售卖啤酒鸭并送货上门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调查,确认其无一单交易售出,避免了人群接触。

最终,鉴于其悔过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周某也保证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通过此事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做法的“无情”,恰恰是为了更多人的“有情”!到底是挣钱重要,还是保住自己的生命安全重要,这个账并不难算!

而在2月4日10时许,在冠县常芦村疫情防控检测点,一村民苏某某(男,34岁)驾驶车进村时,崇文办事处工作人员要求其按照规定测量体温和进行登记。但是,苏某某拒不听从安排,强行驾车离开,在工作人员对其核实相关情况时,又抢夺工作人员手机,拒不配合工作开展,影响十分恶劣。接警后,崇文派出所及时开展调查,苏某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

2月5日,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苏某某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2月6日,在甘官屯乡疫情检测卡点,居民秦某某(男,43岁)驾车经过卡点时,拒不听从卡点执勤人员劝阻,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试图强行闯卡,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离现场调查。

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秦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公安机关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当前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在此非常时期,请大家务必遵纪守法,做好防护,顾全大局,经过疫情检测卡点,一定配合现场人员工作,倘若拒不配合、顶风而上、触碰法律底线,公安机关一定依法从严处置,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