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对居民生产生活相关、保障复工企业生产所需行业复业申请实行网上受理

关于对居民生产生活相关、保障复工企业生产所需行业复业申请实行网上受理的通告


按照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34号《关于有序恢复居民生产生活相关、保障复工企业生产所需行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可点击查看通知内容)有关要求,拟对9类居民生产生活相关、保障复工企业生产所需行业开放经营。为最大限度较少人流交叉,降低传播风险。现就拟复业申请实行网上受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拟复业单位在自查后于2020年2月17日-2月20日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网上申请。

二、受理申请行业类别:按照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34号通知确定9类行业(汽车、农业机械维修及配件门店;现场制售的面制品及熟肉制品食杂店(不含餐饮);眼镜门店;理发门店;畜禽产品、水产品销售门店;饲料、兽药销售门店;生产资料门店;电器、电脑及手机销售维修门店;物流门店、快递配送单位)。其他确有需要开业的行业,由所在乡镇(街道)汇总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三、开放经营流程:各乡镇(街道)在接到受理申请后,按照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34号通知确定的《拟开放经营行业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服务标准》(已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核定,确定拟开放经营单位名单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四、开放经营时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公布复业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业。

附件:1、各乡镇(街道)受理联系方式;

2、拟复业市场经营业态点申请表。

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各乡镇(街道)受理联系方式

冠县:对居民生产生活相关、保障复工企业生产所需行业复业申请实行网上受理

拟复业市场经营业态点申请表

冠县:对居民生产生活相关、保障复工企业生产所需行业复业申请实行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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