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做完工,甲方不给乙方结帐,乙方就没有钱给包工头结帐,包工头就发不了工资,该怎么办?

李良53


到现在为止我无法理解,所有甲方的付款程序都是这么多吗?有些程序走完了,工程也结束了。


请你叫董先生2629105


工地上劳务公司就是大包工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劳务公司应负最大的责任。甲方不给乙方结帐,不等于没给乙方钱。干工程本来就是这样,工地完工甲方只会照合同给乙方打款,要等工程完全验收合格,过了质保期后才会结帐。

乙方做为建设单位再怎么差钱,也会把农民工工资付给劳务公司。我在工地干了十多年,每次欠薪问题都出在劳务公司。我可从说工地劳务最少百分之八十都是空壳公司,劳务下面的小老板,小班头负责民工的生活费。乙方每个月把进度款打给劳务,劳务不是把钱窝了,就是把钱拿去补另外工地的窟窿。

今年上年,我们在广州新塘合生地产湖山国际工地干活。九月底就完工了,到今天11月14号每个人还有4万多工资没拿到。工地完工的时候,拿不到工资,我们去找了甲方和建设单位。人家钱早就打给劳务了,劳务就是拖拖拉拉不拿钱出来。大家等不了,都四面八方去找活干了,我们等不起啊!现在我们班头儿(小老板)还在工地等钱,我们现在也在商量用什么办法去要我们的血汗钱。


普通农民工


一码归一码,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甲方跟乙方签订合同,但是没跟工人签订合同。甲方不付钱给乙方,原因有很多,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产生纠纷,那么乙方就需要按合同约定,履行至甲方验收通过;如果是甲方无故拖欠,那乙方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起诉甲方,这是乙方的权利。这个过程跟工人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甲乙双方的较量。

然后我们谈谈工人。工人是乙方根据自己的劳务需求聘请工人从事某项工作。某种意义上说,工人和乙方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跟甲方根本没有关系。工人的工作做完了,乙方就必须支付酬劳,这是一种合同买卖,只是买卖的是劳务。

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了,工人跟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无理由拖欠工程款,乙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甲乙双方的合同纠纷;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那也是违法劳务合同,跟甲方是否支付工程款项没有任何关系。

你承接这个项目,赚取其中的利润,你就必须承担这个项目带来的风险,你想把这个风险转嫁到工人头上,行不通的。


醉倚青苔2


昨天对这个问题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今天在这里再重复一下,请大家记住。

一是,这根本就不是甲方和乙方的问题,说明确一点这是基层政府问题,国家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在开工前,甲方必须向政府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然是不可以开工的,有绝大部分基层政府已经按照这个精神执行的很好,但也有的执行起来打了折扣,或者就根本没有落实,所以造成上述现象的发生。

二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大队的作用,严格执法,现在很多地方存在这方面问题,劳动监察大队与乙方″穿了一条裤子",所以,造成问题很多。

三是,启动法院的力量,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措施一定要强硬,办法要灵活,叫农民工早日拿上工资是根本。

四是,造成这种问题的出现,是有关部分没有经常检查和执法造就的,所以,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问题就做出强有力的解决,千万不要把无托成有,把小托成大,以后一定要注意。

总之,基层政府要负主要责任,不要推诿,顺利把事情解决为好。



英莫问667


拖欠农民红工资是老大难的问题,先了解下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



一、政府文件

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为进一步完善建筑领域治理拖欠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就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制度理解

所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用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以下简称“工资卡”),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业主、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

三、列支比例

根据每个省具体政策有一定差异,但都大同小异,如:

1、建设单位从工程总价款中单独列支农民工劳务费,如建筑工程按总价款的15%比例列支,安总工期月均划入农民工资预储账户。

2、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比例(人工费占合同价的比重不应低于20%)或总包企业提报的已完成施工产值中人工费清单,按月足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拨付到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3、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以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25%作为当月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专用账户对应项目中(若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25%时,按当月已完工产值的25%拨付。

四、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比例(金额)及拨付时间、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等事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人工费(工资款)及其他工程款,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跟进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情况,在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可停止施工,并向相应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可向建设单位索赔



五、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建议

1、此笔农民工资费用是专户专用,作为广大劳务工人,在超过一月或长时间未拿到工资,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2、若拖欠工资已成事实:

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总包单位有意还是无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都可以拿着当时工程上统一发放的工资卡及劳动合同或代发银行打印截止付款日期证明等,若是劳务企业,可拿着承包方出具纸质的施工指令、施工范围变更指令、价格变更、工程量增减、每月完成工程量签署以及结算清单等劳动证明资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夜香玉


这个问题是现在中国建筑行业基本问题,而且普通存在。虽然政府出台了很多解决方案,如民工实名制、民工保证金、总包民工工资支付全责等,但这些方法只是在资金下游挣腾,而资金源头不解决的话,建筑项目还是会经常出现欠薪潮的。如:,1现在业主方有一千万就去做一个亿的开发项目、有一亿就做十个亿的项目,然后靠银行贷款、民间借贷、政府拔款、施工单位垫资等来维持资金链,大环境不好,资金链迅速断裂,出现烂尾欠款;2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款一般都签定60%一80%,而现在工程利润透明,估计在10%左右,每月施工单位都需垫10%一30%,施工完后更是遥遥无期的结算付款。3包工头因施工单位垫资也必须垫资才能接活,要不然接不到项目。4民工因包工头垫资,每月可能只有生活费或部分工资,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工资就没多大指望了。这些就是建筑行业的不良趋势,其实要解决问题,必须要求资金源头业主方必须具备100%资金才能开工,一切问题迎刃而解。但有那个业主公司会这样做⋯⋯。


一半海水y一半火焰


我也是在工地上班的。如果干工地甲方不给钱。那你不用管他们给不给公司钱。你只要针对你干活的包工头就好了。如果包工头不给你工资 你就去法院告他。如果他说公司没有给他钱 你可以叫上包工头去法院上告。现在政府有专门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部门。只要一进法院核查实际情况。就会给出判决。如果拒不履行的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没收他名下所有财产 拍卖 付给农民工工资




农村刘二弟


甲方不给钱,乙方垫资,垫付包工头工程款,包工头不给工人,照样上乙方闹事,咋办?


建设龙哥


是的,其实最苦的承包商!甲方把地拿回来就万事大吉,也施工边办开工手续,一直施工垫资主体封顶,主体起来开始预售,收回款才给施工单位钱,施工单位拿上款又买材料,省下点钱才给工人!一直就恶性循环,卖了房给钱,卖不了给施工单位房子,这何时是个头哇!没钱开发个鸟呵???


148834640


凉拌!

1.你找甲方要工资,正常流程,耗时耗力。他们没钱,你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还是一句没钱给你。

2.你做出过激行为要工资,警察分分钟拘留你,甚至坐牢,关键你还是得不到工资。

3.等 是唯一损失最小,最安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