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科室11个,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41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处级、5个正科级直属单位,其中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为1130.56万元;支出为1130.56万元运行的经费。

纳入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衡阳市城市经济调查队等5家归口管理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3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3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9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47.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183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130.5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8万元,主要原因工会标准提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43.2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1.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会标准提高。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包含:电信服务20万元,其他服务1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3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56万元,项目支出183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预算数6万元、培训费预算数66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15.63%。其中:

1.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6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培训费预算数66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

(八)其他事项。

我单位无市级专项资金。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无)

表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20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衡阳市统计局202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衡阳市统计局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