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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调整青白江区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零到场
01
自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青白江区政务中心医保业务经办窗口正常开放。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疫情期间青白江区医保经办业务推广“零到场”服务。
“宅”家办
02
✔定点医疗机构、单位业务可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两定平台、QQ工作群等进行受理;
✔个体业务可关注“青白江医保”后,选择“微大厅”,在具体办理事项(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注销、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新生儿参保、医保个体退休、返还个人账户等)中选择进行办理。
预约办
03
✔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各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和预约,由工作人员统筹安排申请人到窗口办理时间。电话:028-83667712。注:下面各项办理时限较长的业务,如不是特别紧急,您可以适当缓缓,等疫情过后来办理。
一、新生儿少儿互助金参保缴费,可在新生儿出生后180天内办理;
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可在生育后1年内办理;
三、个人垫付住院医疗费报销,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
延期办
04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开药周期延长至3个月。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结算和申请,可顺延至下一个周期。治疗方案有调整的,可在结算时补齐相关资料。
重要提示
05
到区政务中心现场办理,请提前1-3天在家进行自主健康状况申报,自觉佩戴口罩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大厅,并接受大厅工作人员引导安排。同时,青白江区政务中心已全方位做好大厅消毒工作,每天安排专人对办事群众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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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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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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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控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这场战“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