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隔空”庭审,助力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不打烊

唐河:“隔空”庭审,助力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不打烊

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牛凌云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涉嫌盗窃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 、第67条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上述判决是否有意见?”

“没有意见,我认罪认罚”。

2月20日上午,随着法槌敲落,由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盗窃一案,通过三方远程视频技术进行的一场庭审圆满结束,整个庭审仅仅历时四十分钟。

本次庭审,由唐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天生、检察官陈金玲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法官、被告人分别在各自场所通过三远一网网络平台参加庭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在2019年1月至5月期间,先后盗窃他人电动车四辆,价值人民币4893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庭认罪认罚。

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平台运行顺畅,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音视频同步存档,双方意见表述清晰明确,丝毫未受空间距离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唐河县检察院借力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网上办公业务流转),检察官、法官、律师足不出单位,被告人无须押解离开看守所,在保障程序规范的基础上,既方便各方诉讼参与人,又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有效地避免了人员往来、聚集等交叉感染风险。在打好疫情防控战的同时,实现了检察业务工作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