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宁波:举报疫情线索最高奖励2万元

昨日,宁波发布一则公告,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

通 告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奖励办法

1、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认确诊的,奖励2万元。

2、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认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奖励5000元。

3、发现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对象擅自离开隔离区域的,经确认属实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市、区县(市)疾控中心电话(附后)或“110”进行举报。

三、有关说明

1、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给予奖励。

2、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市疫情管控组负责解释。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管控组

2020年2月27日

各地疾控中心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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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举报电话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87680042

海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56803615

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257469470

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86272302

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988651314

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336692081

奉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88929333

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62674528

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706741886

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336660943

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96982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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