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冯大辉与丁香园股权纠纷丨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含期权)是一种伟大的创造,既可以给公司赋能,亦可以突破创业期的资金限制,吸纳激励优秀人才。建立股权的信用,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股权发放与管理制度,形成共同的预期与共识,企业与员工达成双赢的局面。

1.去年8月,微博大V、知乎技术大牛Fenng(冯大辉)因知乎匿名用户发帖攻击,质疑冯任职丁香园CTO 6年间毫无作为、所任职位与其对公司贡献不符,成功把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和离职事件毫无关系的一面。次日,Fenng离职股权纠纷事件愈演愈烈,随后Fenng微博澄清离职始末,称其保持跟丁香园公司理性沟通。Fenng称对期权的诉求是行权,期权计划签署只签署了一期,价格金额等信息并不知情。

图:冯大辉(Fenng)

对于创业公司而言,股权(含期权)是一种伟大的创新与创造。它是创业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货币,作为一种特殊货币,股权经营的是信用。它的信用取决于股东对它未来价值的预期与信任。一家企业的股权出现信用危机,它的负面影响会波及该企业,甚至影响整个创业创新的基础生态。

股权纠纷事件引发的讨论与争议、各大网站的报道、用户的围观,都在撕裂股权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那么,企业创始人该如何科学分配股权,才能合理、公平的建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呢?

团队分配股权,根本上讲是要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取得创业伙伴由衷的认可,建立创业团队的互相信任,把精力集中做公司,这才是重中之重。

2.股权分配的本质牵扯到两个基本性问题:

1、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

2、获得更多资源让公司成功,从而使创始人获得巨大经济回报。

对创始人而言,保持控制力和获得经济回报难以平衡,甚至互相制约,因为一个初创公司需要获得外部资源来创造价值,而获取外部资源通常要求创始人削弱控制力,通俗点说就是让出公司一部分股权。所以,创始人需要坦诚面对自己,自己创业的原动力是什么?是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还是按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没有对错,只有是否忠于自己的内心,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只有创始人坦诚面对自己的驱动力和欲望,和你挥洒青春共同奋斗的创业团队才能共建稳固的信任。

有一种说法是大股东保持30%-50%左右的股份比较好,考虑到公司治理的问题,避免一股独大,独断专权。另外一个大股东20%-30%之间,既有动力又有商量,达到治理和利益的平衡。--冯仑《行在宽处》

如果股权划分完了,必须要有相应的股权兑现约定(Vesting),否则股权分配没有意义。随着公司逐渐做大,资本需求会越来越旺,后续融资不可避免,引进经验丰富的人才也必须授予其股权或期权,这样就会稀释创始人的股权。事实上,没有一个创始人愿意失去自己的公司。

如何避免这一幕发生呢?公司可以采用双层股权结构。在中国,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不允许直接实施双层或者三层股权结构,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投票权进行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自己的投票权授予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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