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 7月1日起這些新規將實施,條條關乎你的“錢袋子”!

即將到來的7月,將迎來哪些變化?

自7月1日起,將有一大波好消息來襲!而這其中,都繞不過一個字,那便是——“錢”!

養老金、進口商品、手機費、高鐵出行……一系列事關百姓生活的事都將迎來變化,件件都事關“錢袋子”。

7月1日起 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將施行

6月13日,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確,7月1日起正式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中央調劑基金是由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的。作為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仍然按照現行政策執行,不需要額外多繳費。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以後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所以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個人待遇,

通過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能夠增加養老保險制度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各地的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就更有保障。

7月1日起 這些關稅要下調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5月22日發佈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將稅率分別為25%、20%的汽車整車關稅降至15%,降稅幅度分別為40%、25%;將稅率分別為8%、10%、15%、20%、25%的汽車零部件關稅降至6%,平均降稅幅度46%。

而在汽車之外,部分日用品進口關稅的下降,則更能讓大家開心的“買買買”了。

5月3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費品的最惠國稅率,涉及1449個稅目,平均稅率由15.7%降為6.9%,平均降幅55.9%。

7月1日起 流量“漫遊”成為歷史

6月22日,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先後宣佈自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遊”費,手機用戶省內流量升級為國內流量(不含港澳臺)。

6月30日後這類紙質發票不能再用於抵稅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25日在6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2018年6月30日後,高速公路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再用於抵稅,用戶如需抵扣稅款,需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7月5日起 部分高鐵票價可打6.5折

圖/視覺中國

中國鐵路總公司透露,從今年7月5日起,對早期開通的合肥至武漢、武漢至宜昌、貴陽至廣州、柳州至南寧、上海至南京、南京至杭州6段線路上運行的時速200至250公里的高鐵動車組公佈票價進行優化調整。

此次明確執行票價以公佈票價為最高限價,鐵路相關企業可根據客流情況,分季節、分時段、分席別、分區段在限價內實行票價下浮,最大折扣幅度6.5折。調整後的執行票價與目前相比,總體有升有降。

最大折扣幅度達到6.5折,優惠力度可不小。隨著高鐵票價優惠落地,旅客們出行將省下一筆不少的路費。

7月1日起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

6月27日,教育部等三部門印發通知,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

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後,已在高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註冊的學歷學位原則上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

除了全國範圍的新規

@四川人

7月起,四川還有這些新規!

7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執行新政策成都無房職工在四川境內購房可提公積金

6月27日,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辦公室發佈了《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的通知》,對成都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類提取、公積金異地轉移和離職提取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並於7月1日起開始實施。

首先,調整了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相關規定。

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購買自有產權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時,申請提取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有產權住房,所購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購房款發票之日起五年內申請;

所購房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在提取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6個月後,五年內申請。

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無自有產權住房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顯示為準。

其次,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管理規定。

職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業務時,應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當職工向異地公積金中心申請由成都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出業務時,職工需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且在成都公積金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已為封存或託管狀態。

另外,調整了離職提取業務相關規定。

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離開本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已封存或託管6個月(含)以上且未在異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的,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離開本市提取業務。

7月起,四川調整高溫津貼標準:每人每天10-18元

從7月1日起,四川省高溫津貼標準由現在的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全省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

調整標準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

發放範圍和條件

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在此條件下開展工作的,應當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來 源丨綜合中國新聞網、川報觀察等,部分圖片據網絡

圖文編排丨董 彥

校 檢丨陳 雪 晴、楊 晨

終 審丨劉 姝 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