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设局拟修改规定,房屋使用安全不只是业主的事!

因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出现损伤破坏的情况有很多,但是由于许多小区楼房分属于不同的业主,房屋业主通过转让出租等情况,因此很难统一协调对损坏的房屋进行保护修缮,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不能及时的对损坏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修复处理。

房屋安全鉴定

近日,深圳市法制办和市住房和建设局通过“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举行了《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网络立法听证会,深圳市法制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发布了此次立法听证会的听证报告,下一步,市法制办将与市住房和建设局继续修改完善《规定》,并尽快报请市政府审议。

房屋安全鉴定

听证会历时两个多小时,主要针对《规定》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其中在听证会中如何确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听证代表认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是由于大量楼宇在出租,租户是实际使用人,如果非正常使用,可能造成较大的房屋安全隐患,因此,租户也应成为房屋安全责任人,对于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管理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管理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土地使用权在不确定,也无法确定房屋所有权人的情况下,就是无主建筑物,可由国家收回处理,没有产权人没有使用人没有管理人,则应是社区或街道应当拆除的建筑,行政部门就是责任人。

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建设单位物管公司的责任将细化区分:

听证代表认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该承担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包括按照房屋设计用途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和维护,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和对危险的房屋采取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房屋装修活动符合相关规定,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房屋安全鉴定

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呢?

1、房屋上设置高耸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出现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在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条件后,方可进行装修。

3、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发生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灾后房屋安全鉴定。

5、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相邻房屋进行施工影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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