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永順:“老賴”欠債3萬餘元不還 永順法院司法拘留促和解
據瞭解,被告張某兵與原告董某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張某兵應於2017年2月27日之前給原告董某支付欠款33000餘元。因張某兵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多次找到被執行人,但對方卻找出各種理由,遲遲未履行。6月7日上午,執行法官在法院再次約談了被執行人張某兵,重新告誡其拒不履行的後果,但張某兵仍以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百般推脫。執行法官遂當即對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決定。張某兵一看法官們動了真格,懊悔不已。在被帶到拘留所的半小時後,張某兵的家人主動找到執行法官,將3萬餘元的執行款打入到永順縣法院執行案款專戶。上午11點,董某已到法院拿到執行案款,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文章出處:永順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