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不让进!不让录音!不让拍照!富阳这种店到底卖什么?

都市快报

近日,记者根据读者反映,探访了富阳城区多家保健品营销场所。

不让进!不让录音!不让拍照!

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你家老人是否涉足其中?

地点:富阳东方茂对面的汇丰大厦

探访:50岁以上才能进入,充600元办会员卡

老人们来到汇丰大厦,结伴上楼

黄女士反映,她婆婆经常去一个“神秘”的地方,每次都带些粮油产品回家,最近一次带回两瓶“亚麻籽油”,说这油营养价值很高,炒菜吃可以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病。小辈都认为老人被骗了,但是老人不听。

早上7点,记者来到黄女士所说的场所,它位于东方茂对面的汇丰大厦。记者上楼后被几个年轻人拦了下来:“我们只针对50岁以上的老年人,你不能进去。”至于屋子里面在做些什么,工作人员绝口不提:“同行就走远一点,怎么做生意大家都懂的。”当记者表明身份,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恩波大道那边也有好几家,这边过去几百米路也有一家,干什么找我们呀。”

没几分钟,有一对大爷大妈拎着两袋食用油出来了,“里面在讲解健康知识,放健康科普的视频,我们充了600元钱的卡,东西好不好也不知道”。

还有一位大伯说:“这里每天都有活动,上午一场,下午一场,里面能坐下200个人,他们会轮流给会员打电话,让大家来参加活动。”

另一位60多岁的阿姨告诉记者,听介绍,亚麻籽油确实是好东西,可以预防很多疾病。“也不贵,充600元钱送6小瓶,每瓶一斤样子,这600元以后买其他保健品也可以抵扣。”

记者在网上搜索“亚麻籽油 老年人”关键词,跳出来诸多案例,都是通过健康讲座宣传有机亚麻籽油可以预防、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脑萎缩等疾病。记者还询问了相关医师,获知亚麻籽油富有营养,但肯定没有治疗功效。

地点:富春街道金权路

探访:二楼讲座不让拍照,定期组织会员旅游

该店一楼的粮油超市

早上8点,记者跟着一位奶奶来到位于城区金权路的这家保健食品营销场所。走进店内,一楼是产品展示区和销售区,有食用油、大米、牛奶等物品。来到二楼,讲座已经开始,室内面积不大,参加的老人大约二三十人。

一坐下,工作人员就把荞麦茶端上,并将饼干等小零食摆上。主讲人讲述了现阶段市场上农产品存在的一些状况,其间穿插一些保健知识。在提及自家产品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将准备好的试吃品分给在场的老人。在讲座的结尾,主讲人介绍了会员的好处,并安排了下次的出游计划。

讲座结束,有工作人员向老人介绍最近的新产品,希望老人购买,有的老人表示自己没带这么多钱,有的也会掏钱买一些。

一位老人说自己是这边的常客,她表示这家店会定期组织会员出去旅游。问及购买过哪些产品,老人说买了半年的牛初乳,但她不愿意说价格,只说:“当初买是纠结过的,可是看到这么多人都在买,自己也试试。”

地点:花坞南路菜场旁

探访:每天一早就有人排队免费体验;记者录音被强行要求删除

这家店店面不大,玻璃门上贴着“全程免费,只为宣传”的纸条。每天早上五六点,就有老人在门口排队等候,都为了免费体验电疗仪。

“店员跟我们说这个电疗仪能清血液,主要针对慢性病,对什么都好,听说日本的年轻人也在用这个。”一对夫妻侃侃而谈,“现在肩周炎好些了,睡眠质量也比以前好了很多”。 据店员介绍,他们的电疗仪来自总公司,总公司位于上海,专门生产医疗器械。

老人们告诉记者,体验时店员会给他们上“健康课”。每次35分钟,从6:30开始,一天有9个课次。记者问什么是健康课,店员似乎有意回避:“我们是宣传如何预防疾病等健康知识。”

既是“免费”,通过什么盈利?店员回答:“我们负责宣传医疗器械,客人需要购买的话,可由我们联系总公司购买。”店员说,电疗仪原价3万元,活动价2.5万元。记者发现某购物网站上,最贵的电疗仪在1.5万元左右。

记者发现该店还销售钙片、钙立速、眼药水等。记者随后从区市场监管部门得知,该店并不具备销售保健品、药品的资质。

在采访中,还发生了一段插曲,店员发现记者在录音,强行要求删除录音资料。

非法老年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富阳本地案例

1.今年3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新登所查处杭州富阳罗康食品商行,销售钙强化等金健康系列食品,实为普通食品,却宣称其产品可调理各种慢性病,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产品有治疗疾病的功能,且虚假宣称其店为国家微量元素营养重点实验室科技推广办的下属门店。该行为属发布虚假广告及在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新登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2.今年1月24日,区市场监管局城西所根据群众举报,在位于富春街道孙权路231号1702室的杭州富阳补光健康咨询服务部,发现有涉嫌非药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册、KT板以及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定制酒”,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鉴于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单据,对于该广告制作费用无法计算,故处以罚款10万元。

3.2017年4月,区市场监管局城东所依法对杭州富阳德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美羚高特莱斯羊奶粉”核查,属普通食品(乳制品)。而当事人通过赠送礼品、电话邀约等方式聚集老年人到店参加营销会议、推销产品,并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超出“美羚高特莱斯羊奶粉”其本身具有的属性,宣称该“羊奶粉”可以帮助改善诸多疾病,对糖尿病、肠胃病、咳喘哮喘、风湿病、心脏病、脑血栓等疾病有治疗效果。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