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不让“移动水果摊”成“流动传染源”

2月4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辖区一商贩违反防疫规定,在四轮车上摆摊卖水果,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劝返。

在某小区的巷子里,民警看到了商贩的“移动水果摊”,面对民警质问,商贩表示疫情之下,水果生意冷清,不想眼睁睁的看着水果都烂在家里,可限行期车辆不能上路,他就顺便在家门口开了张。民警对他的情况表示同情,但同时也向他宣讲了防疫期间“不出门、不聚集、防传染”的硬性规定,在非常时期,大家都会有所损失,但是大局当前,还是以公共安全为重,商贩听从劝告,赶忙收起水果,搬进家里。

“这是第一次,先进行劝诫,下次可真的要处罚了!”民警离开时对他进行了警告,并嘱咐他不可开车上路。(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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